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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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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

一、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1、企业所得税的规避方法如下:(1)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2)充分利用公司的分立,以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来进行税收筹划;(3)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合理地控制并匹配相关费用列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

2,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

企业所得税可以通过分摊费用、缩短折旧年限、高新技术开发、提高职工福利、税收优惠政策、定价转移等方法规避。合理避税又称税收筹划,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1、分摊费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2、缩短折旧年限,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减少;3、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4、提高职工福利,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5、用足税收优惠政策;6、定价转移,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7、筹资避税,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8、资产租赁,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9、注册到避税绿洲,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10、外商投资;11、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12、发行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3,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

1、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例如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率与计税方式就不同; 2、充分利用公司的分立,以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来进行税收筹划; 3、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利用产业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4、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合理地控制并匹配相关费用列支; 5、通过安排企业内部转移支付的政策,将高税率区域的利润转移给低税率区域; 6、利用成员企业之间或成员与母公司间的亏损额弥补的相关规定,安排将盈利企业来兼并一些亏损的企业; 7、注册离岸的公司,充分利用离岸地没有税收的各种优势,把利润留存于离岸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4,企业所得税太高了怎么规避?

企业所得税太高的合理避税方法如下:①高薪人士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与原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将原本的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服务关系;②原公司通过服务费的名义将原本的薪资支付给个人独资企业;③个人独资企业收到费用后,为原公司开具服务费发票,让原工资作为进项发票抵冲成本;④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将5%-35%超额累进税率进行核定征收,最高个税税率为3.5%。经过这种方式,就可以将45%个人所得税,避税为3.5%个人所得税与3%增值税。⑤与比安财穗合作,享受核定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节税,企业综合税负可降低至2.36%。

5,企业怎么才能规避掉企业所得税

1、你不可能连续三个月没有收入,不开发票也可以走收入。
2、增加费用的方法有多种,象合理的开支、车票、适当的餐费发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工资支出、超市购物发票(食品类)记福利费等等。
3、为什么不计提工资?难道没有工资支出吗?个体也应发工资啊!(自己给自己发,计入成本,可以再2000左右,不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就行)。计提工资不是要挂在账上,而是要发下去。小规模可以直接发,不提取。一季度可以一次性解决。

6,公司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避税着眼点,一般在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的认定以及纳税人对于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      
(1)刻意膨胀“成本、费用和损失”,利用各种虚假支出及列支项目,尽可能地扩大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缩小净收入,少纳所得税。      
(2)膨胀“利息、工资和捐赠”,缩小计税依据。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明确规范了准予扣除的项目及标准,在这一点上的避税将会有所收敛。      
(3)说服税务人员,在工资标准的调整上施加有利于企业的影响。      
(4)在联营企业和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让定价等方式,转移利润,使利润在税负最轻的地方沉淀起来。      
(5)挂靠所得税各种优惠等等。      
由于所得税是对企业的所得征税,即纯收入征税,直接涉及各种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企业为自身的利润必须要寻求各种减轻税收负担的途径。其主要方法是少做收入,多列成本,缩小利润总额,由于少做销售收入的避税方法已述,其内容基本相同。      
(一)提高耗用材料单价避税      
实行实际价核算材料的企业,材料发出时,会计制度规定可采用先进先出方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计算其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材料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但一些企业为了少纳所得税,有意加大材料耗用成本,要么通过变换材料计价方法加大材料发生成本,要么干脆不按规定的计价方法计算材料发生成本,而随意提高材料发出单价,多转材料成本,造成当期利润的减少,从而避交所得税。      
按计划价核算材料成本的企业,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必须将材料的计划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和结转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但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本期利润,减少所得税应纳税额,在计算材料成本时,将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作为企业调节利润的“调节阀”,在差异额和差异率上做手脚。如在核算差异额时,将材料盘损、无主账款等直接调增本期利润的业务记人差异账户推迟实现利润。在计算差异率时不按正确的差异率计算方法计算差异率,而是人为地确定一个差异率,超支差(蓝字)按高于正常差异率的比例结转差异,节约差(红字)按低于正常差异率比例结转差异。也有的企业当材料成本差异为节约差时,干脆长期挂账,不调整差异账户,从而扩大生产成本,挤占利润,达到减少本期应纳所得税的目的。      
(二)在工资问题上的避税      
1.做假工资表,虚报冒领工资,多提福利费个别企业为了加大成本,减少利润,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同时建立自己的小金库,多提福利费,弄虚作假以做工资表的手段,用空额工资加大成本,并使提取出来的空额工资形成小金库,用于一些不合理开支,同时加大了计提福利费的基数,多提福利费进一步增加了成本,截留了利润,逃避了一部分所得税的缴纳。      2.滥发加班津贴,加大成本费用开支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对节假日加班的人员,可按实际加班人数、天数及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职工加班津贴。津贴标准是:计时工人节日加班发给日标准工资20%,假日加班发100%;计件工人节日加班发给标准工资100%,假日加班不发津贴。没有月标准工资的计件职工,按加班前12个月实际所得的平均日工资计算。一些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时,弄虚作假,不按实际加班人数、标准发放,扩大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甚至无加班也虚发加班津贴。这样,加大了成本,相应冲减了利润,减少了所得税的缴纳。      (三)人为缩短摊销期限避税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费用账户应核算企业已经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应由销售产品分摊的中间产品税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然而,一些企业往往利用待摊费用账户,调节企业的产品成本高低,不按规定将摊销期限、摊销额转入“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账户,而是根据产品成本的高低,人为地缩短摊销期。特别是在年终月份,往往将应分期摊销的费用,集中摊入产品成本、加大摊销额,截留利润。      
(四)虚列预提费用避税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费用账户核算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      
由于预算费用是预先从各有关费用账户中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提取时直接加大“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却不需以正式支付凭证为依据人账,待实际支付费用后再从预提费用中列支。一些企业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为了减少本期应纳的所得税,在使用预提费用账户时,人为地扩大预提费用的计提范围,提高计提标准,甚至有的企业巧立名目,如提取模具费等,虚列预提费用,实际上提而不用长期挂账,或用于其他不合理的开支。其结果是企业利用预提费用提取,或通过加大“制造费用”,加大本期的产品成本;或通过加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直接截留利润,总之直接减少本期应纳的所得税。      
(五)高转成本避税      
高转成本避税,指两种情况:一是高转完工产品成本;二是高转产品销售成本。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既包括完工产品成本,也包括在产品成本,企业应于月末将汇集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中的总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在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期末在产品成本保留的多与少,直接影响完工产品成本的高低,从而影响销售成本的高低,影响企业计税利润的多少。      
由于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一般不十分熟悉会计核算的人很难从中发现问题。因此,一些企业利用这一点,在期末在产品的计算中玩弄技巧,少留期末库存产品成本,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以隐蔽的方式截留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      
在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诸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产品销售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销售利润的多少。      
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产品销售成本的计价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中途不能改变计价方法,也不能兼用几种计价方法。然而,纳税人为加大产品销售成本,减少本期已实现的利润,要么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反复变换销售成本的计价方法,要么不按规定的计价方法计算产品销售成本,以达到多转产品销售成本,减少实现利润,少纳所得税的目的。      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在结转产品成本时,应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应负担的产品成本差异。但企业会通过不转或少转成本差异的方法,隐匿应实现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