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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信青岛被打,杨永信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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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永信怎么回事?

杨永信事件如下: 2008年因中央电视台开始播出的刘明银制作的7集电视纪录片《战网魔》成为一群家长心目中的救世主,并且使用用电击“治疗”,同时一些“教育“方式””被认为是对“病人”进行各种精神洗脑。 其网戒中心被称为是新时代的集中营,而这种一边“痛苦打击”一边给“光明出路”的做法,被认为颇似邪教,采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 而有些出院的患者则用了地狱之行、非人性、丧心病狂、等批判性极强的词语来形容那段经历 ,一些盟友表示对自己的父母完全失去信任,睡觉时枕头下藏刀;有的离家出走和家人基本断绝联系,甚至彻底失踪。 扩展资料: 网上出现名为《关于杨永信的网戒中心》等相关文章,称临沂网戒中心涉嫌非法拘禁、非法行医、绑架,并存在电击、侵犯盟友人身权利等行为。 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通过官网对外发布严正声明,斥责互联网上出现的针对该院网络成瘾戒治中心的报道缺乏事实依据,对杨永信的人身攻击,将适时依法追究信息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杨永信回应网戒中心争议:或将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杨永信

杨永信怎么回事?

2,杨永信事件是怎么回事?

杨永信事件如下: 2008年因中央电视台开始播出的刘明银制作的7集电视纪录片《战网魔》成为一群家长心目中的救世主,并且使用用电击“治疗”,同时一些“教育“方式””被认为是对“病人”进行各种精神洗脑。 其网戒中心被称为是新时代的集中营,而这种一边“痛苦打击”一边给“光明出路”的做法,被认为颇似邪教,采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 而有些出院的患者则用了地狱之行、非人性、丧心病狂、等批判性极强的词语来形容那段经历 ,一些盟友表示对自己的父母完全失去信任,睡觉时枕头下藏刀;有的离家出走和家人基本断绝联系,甚至彻底失踪。 扩展资料: 网上出现名为《关于杨永信的网戒中心》等相关文章,称临沂网戒中心涉嫌非法拘禁、非法行医、绑架,并存在电击、侵犯盟友人身权利等行为。 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通过官网对外发布严正声明,斥责互联网上出现的针对该院网络成瘾戒治中心的报道缺乏事实依据,对杨永信的人身攻击,将适时依法追究信息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杨永信回应网戒中心争议:或将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杨永信

3,法律指什么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因为“法律”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的内涵会因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经历甚至不同职业而变得不同,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概念还在不断进化。 而对“法律”的定义,集中反映着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反映着当时人们对于自然、社会和人与人关系的价值判断与行为方式。 一 “法律”的词源 “法”这个字在古代写作“灋”,最早见于金文。字形由“氵(水)”“廌(zhì)”“去”三部分组成,“水”代表执法公平如水;“廌”就是獬豸,是古代传说中一种能明辨善恶是非的神兽,杨孚《异物志》记载:“东北荒中,有兽名獬,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在古代司法、监察衙门和官员身上,獬豸是必须的装饰品。现在很多法院门口,也有獬豸的塑像或屏风。 东汉许慎写的《说文解字》对“法”的解释是:“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灋,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可见在中国古代,“法”与“刑”是通用的,并具有公平、正直的意义。 “律”按《说文解字》的说法,是“均布”之意,说明法律具有规范人的行为的作用。  秦汉时期,“法”与“律”已经同义,商鞅变法,改“法”为“律”。商鞅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韩非也说,“法者,编著于图籍,设置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也就是说,此二人为代表的“法家”将法律作为权力或强制的表现,是一种统治手段,也是一种统治工具。 直到现在,我们还会经常说“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都是把法律作为工具。 以后直到清代,中国古代法律一般称作“律”。 “法”与“律”用做合成词,是在清末由日本输入。因此“法律”一词,在我国是近现代的用法。 在我们中学的政治课本上,“法律”的定义如下: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这个概念是不是法学界公认的概念呢? 当然不是。 对于法学家来说,这个概念只是一家之言,即马克思的“法律阶级论”。 对于马克思的学说本身,很多人就持有不同意见,更别说基于阶级分析学说给法律下的定义了。 二 历史演变中的“法律” “法律”这一概念随着人类对世界认知的不同,其定义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在宗教作为基本统治手段的古代,人们认为法是神的意志,由神来制定。典型如《圣经》的“十诫”。 在君主专制的时代,法律则被认为是君主的意志,国家的命令。东方的商鞅、韩非,西方的霍布斯、奥斯丁,都持此种观点。霍布斯说,法律对于每一个臣民说来,就是国家以语言、文字或其他充分的意志表示命令他用来区别是非的法规。 到了君主专制解体,民主观念崛起的时代,法律则被认为是民众的公共意志。卢梭认为,法律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在签订社会契约时,人们让渡全部自然权利,交给主权者群体。而人民主权就意味着执行公意,公意的所有表现形式是经由多数决策的方式达成。 而到了工业革命之后贫富分化,劳资严重对立的时代,法律则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压榨无产阶级的统治工具。这一概念先影响了苏联,后来影响了整个社会主义阵营。 到了当今世界,虽然基于社会契约论的“法律”概念成为主流社会的基本共识,但是在很多意识形态与西方不同的国家(如阿拉伯世界),对“法律”的定义与主流社会还是大相径庭的。  三 东西方视野中的“法律” 东西方文化中,对“法律”理解差异很大。 西方人理解的法律是“约法”,即约定之法,大家商量着来,法律条款都是大家商量出来的。商量不成咋办?投票,少数服从多数。法律定出来,大家就都得遵守,因为这是大家商量好的,谁也不能出尔反尔。 东方人理解的法律是“王法”,即王定之法,老大一人说了算,没得商量。当然也不必征求意见,更不需要投票表决。即使刘邦“约法三章”,也是没有商量的。君主是立法者,官员是执法者,民众则受制于法。 而这就造成了东西方文化的重大分野: 西方讲“法治”,以法治国,王在法下,法是约法。 东方讲“法制”,依法治国,王在法上,法是王法。 基于这种分野,二者在权力划分和部门设置上就出现了一个重大不同: 东方古代有行政部门如三省六部,有监察部门如御史台都察院,有司法部门如刑部和大理寺,但却从来没有西方议会这样的立法机构。 因此,东方和西方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直到清末民初,中国才开始学习西方的制度和文化,而“法律”是其中最重要的课题之一。现在中国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基本是全盘西化了。

4,杨永信为什么不会被判刑?

杨永信不会被判刑的原因:家属与医院签订的治疗协议中有免责条例、没有形成外界的非法囚禁、受害人与监护人都有着亲属关系。详细的原因分析如下: 1、“患者”家属签订的所谓的”治疗协议”, 而这份所谓的治疗协议中的内容不说大家也猜的到,无非是一些免责条例。不签这份”治疗协议”杨永信是不会把”患者“带进13号室治疗的。 2、杨永信一直都打着法律的插边球,比如对于外界说”非法囚禁”言论,杨永信一方表示医院里所有的窗户和外面的大门都是铁丝网围起来的,这应该也不算是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因为精神病院做这样一些防护来“保护”患者再正常不过了。 而杨永信对于患者的治疗手段也颇有门道,因为只要患者不主动”犯病”他就不会对你动手,但是当你”犯病“时他就对你实施“治疗”,这样他的“治疗”就正当了。 3、医院的每个“患者”都是被监护人之类的签订协议送过来的,来这里的监护人必须要是“患者”的父母才行。这就导致受害人在起诉杨永信是首先要起诉把受害人送进去的人,身为受害人的总不能起诉父母吧? 杨永信事件: 2008年因中央电视台开始播出的刘明银制作的7集电视纪录片《战网魔》成为一群家长心目中的救世主,并且使用用电击“治疗”,同时一些“教育“方式””被认为是对“病人”进行各种精神洗脑。 其网戒中心被称为是新时代的集中营,而这种一边“痛苦打击”一边给“光明出路”的做法,被认为颇似邪教,采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 而有些出院的患者则用了地狱之行、非人性、丧心病狂、等批判性极强的词语来形容那段经历 ,一些盟友表示对自己的父母完全失去信任,睡觉时枕头下藏刀;有的离家出走和家人基本断绝联系,甚至彻底失踪。 网上出现名为《关于杨永信的网戒中心》等相关文章,称临沂网戒中心涉嫌非法拘禁、非法行医、绑架,并存在电击、侵犯盟友人身权利等行为。 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通过官网对外发布严正声明,斥责互联网上出现的针对该院网络成瘾戒治中心的报道缺乏事实依据,对杨永信的人身攻击,将适时依法追究信息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5,杨永信是个怎样的人?

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就把定义精神疾病看作是一种权力。他认为,精神疾病能够定义谁正常、谁不正常;谁需要被改造,而谁有权力改造人;谁应该呆在人群里,而谁应该被孤立、被排除出人群外……他甚至把整个文明进程看作是「理性」通过定义精神疾病来压制「非理性」的过程。 社会文明的进程总是伴随着对个人权力的尊重和对其他权力的限制,对个人身体支配权更是最基本的人权。几十年前,精神病学家还曾把同性恋纳入「性变态」的范畴,而今天,哪怕是在中国,如果所谓的「精神病患者」不愿就医,别人想要把他送去精神病院住院也是难上加难。 从这个角度,杨永信就是一个反文明的存在。 关于网瘾,前两年很多国内的专家确实纷纷扬扬地讨论过一段「一周上XX小时」就等于网瘾的诊断标准。其实这些专家的意思,归纳成一句话就是「你有病,而我有药啊!」所以很多人通过卖药就成了一方富豪。 假如网瘾的标准只是停留在全国几个不三不四的科研讨论会,我觉得这并没有问题。这是社会赋予专家的权力。 但是任何权力都有边界,而杨教授把这个权力无限地延伸,甚至延伸到了人身支配的程度。他不仅觉得自己有权力改造他人,而且觉得自己能用任何手段来达到治疗的目的。从采访看,他似乎并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反而深信自己在做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偏执到这种程度了,假如我也能动用定义疾病的权力,我就会把他诊断为偏执型人格障碍,并跟杨教授说一声:「杨老师,你生病了,得治啊!」 杨永信的治疗网瘾的系统,我觉得应该看作是一个通过身体惩罚、精神洗脑、树立权威来向家长贩卖虚假希望的邪教组织。 偶尔也会出现一些不愿意好好学习或者工作、不听父母的话,沉溺于网游的来访者。这些父母偶尔也会动「把孩子送到哪里去改造改造」的心思。从家庭治疗的角度,孩子的问题是整个家庭的问题,一般都会从成员之间的关系和他们的互动模式着手。但是在一些家长看来,明明是「我的孩子」出了问题,为什么要把「我」也概括到问题里?他们一方面很着急,另一方面却不愿意承认他们对问题也负有某些责任,甚至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他们是家庭里的权力成员,他们也愿意把问题定义在孩子身上。 更多的父母则是无助。家里有一个这样的孩子,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办法用尽,才找到杨教授,或者其他所谓做「择差教育」的机构。他们那个年代,经历过「社会改造」的洗脑,对社会改造和人权压制总有些不切实际期待,以为老实了,就是好了。你怎么想不重要,只要你听话就行。

6,杨永信电死多少人员

随便去折磨人家的大脑不出事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还是用电击的方式。电休克治疗本身对人的伤害就很大,一般对精神病患者都是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去使用的一种治疗,更何况还是用在一个正常人身上。我之前也翻阅了几篇关于电休克治疗精神病的文章算是网文,据说是一个外国人发明的一种治疗方法,据那篇文章的描述那个外国人是突发奇想的一种治疗理论,通过电击的方式去刺激精神病患者大脑然后人工引发癫痫,当然这也只是让精神病患者回到安静的状态,但是其疼痛绝对让人苦不堪言。但是电击本身意味着一种伤害而且算是一种烧伤。那么为什么电击可以让一个成年人都难以忍受呢?就是因为当电流超出一定毫安之后,被电击的人不仅不能呼吸,而且大脑也会造成永久性的损伤。杨永信电死人那是肯定会有的,而且体质非常差的人有被电死的风险,因此杨永信还需要那些被电击虐待的人去进行体育锻炼。从而增强心脏的承受能力。所以在杨永信那里想要死亡非常简单,就是停止一定的训练和休息。因为身体本能的想要存活会让你在这种生死面前让你不会那么容易轻生。但是电击对于还在生长发育的未成年人会有十分巨大的伤害。那些未成年人本来可能会有辉煌的未来,只要度过了叛逆期那么就是步入成熟的时刻,就跟一个到了四十岁的人步入更年期一样。恰巧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自我人格被这么一种治疗方式所摧毁。而且杨永信还有犯了一种医学错误,就是给那些被治疗的喂食精神病的药物。对于一个正在生长发育的未成年来说,没病乱吃药就是在慢性自杀。不说这药有没有啥副作用,如果没有点啥副作用,又怎么会有作用。那么为什么那些被电人出来之后并不愿意站出来举报杨永信。就是因为被电击的人大脑本身就已经薄弱到摇摇欲坠了,但是如果再去提及杨永信的话他们不仅仅会出现一些条件反射,最主要的是他们已经没有了对抗邪恶的力气。要说杨永信电死了多少人,要看电击多久,而且被电击的人是否具备承受电击的体质。如果体质差的人被电击,可能会引发脑死亡的问题。也有人说杨永信电死人归属于医疗事故。而我个人的认为,杨永信电死人并不能算是医疗事故,因为被电的人本身属于正常人,或者本身就没有任何疾病。就算是人有疾病要通过一些比较危险的治疗需要签一份协议,也应当由当事人本人同意才可以,医生可以告知当事人病情发展下去即会出现生命危险或者手术存在的风险。第二个则是患者昏迷已经没有口头同意的能力但是必须要通过手术去救助患者生命这种情况下可以是其亲属代为签订。有的则是先手术救人然后再来商讨这些问题。那么杨永信他怎样签订协议的呢?第一个作为医生杨永信说给假定患者做个检查,结果一上来就用电击的方式去进行一些拷问,只要你的回答让杨永信不满意就会被电击而且还是那种不放你走,你也没办法想走就走的那种。但我个人认为患者应当具备拒绝不恰当检查的权力。就好比医生要检查你的私密部位一样应该由当事人决定给不给医生检查。大多数人为了治病都会选择配合检查。第二点就是看到的一个小孩说什么只要他想让家长带自己离开这个地方,就会被人抓回去再次进行电击,如果杨永信是一个黑恶势力的头目,那么家长把自己的孩子护住,其家长本身都有可能会遭受被人非法拘禁的风险。所以大部分的孩子会说他有病选择留下,这是出于一个杨永信给这个人的第一感觉他是坏人。希望家长能早点察觉然后去报警。如果不是坏人根本不可能通过被人威胁的方式来让小孩留下来选择治疗。只要小孩留下来杨永信的就可以赚钱,在我个人看来该小孩应该具备选择去其它医院治疗的疾病的权力。而且只要给那些被抓的家长贴上一个他有什么疾病的标签。那么基本上举报他的人就不存在了。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没有人不举报非人的禽兽。如果一个恶魔没有遭到任何举报,那么想要举报恶魔的人不是被干掉,就是成为了恶魔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