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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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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涉事司机会面临什么处罚?

近期,在大连一辆私家车与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发生了冲突,此事也因此而冲上了热搜。我国有相关规定,在遇到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或者消防车等,应及时避让,让出生命通道刻不容缓。但该私家车司机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与救护车进行对峙,并且还让救护车退一下,此种做法私家车司机应该会因此而受到处罚。 一、事情起因、经过该事情发生与辽宁大连,据悉是一辆抢救病患的救护车被私家车堵住了去路,救护车司机示意该私家车司机倒车避让一下,该私家车司机表示无法后退,并声称退一下就过去了,后救护车后退让其通过结束了此事。说实话,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点时间真的不算什么,但对于载有病患的救护车来说,真的是争分夺秒,也许就是这么短暂的时间就会导致一个生命的流逝了。 二、避让紧急任务车辆在我国的有关规定中,在道路上行驶若遇到紧急任务车辆的时候,是需要进行最大限度的避让的,比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等。因避让此类紧急任务车辆所造成的交通违法,只要一经确认是不予处罚的。因此,广大民众不必为此担忧,应及时为生命让出一条救生通道。 三、不予避让需要承担相应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指出,若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或者警车等的,是需要进行一定处罚的。根据造成后果的不同,予以警告或者是罚款200元,情节比较严重的是会处以拘留的。因此,避让紧急任务车辆这件事,可大可小,因为在那一刻你是不知道该任务车辆是心系了哪些人的生命,承载了多少家庭的希望。因此,能避让就避让吧,多给予这个世界一点希望。

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涉事司机会面临什么处罚?

2,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他将面临什么处罚?

9月25日,大连警方通报“男子驾无牌私家车拒让急救车”事件,经查,无牌私家车驾驶员潘某,男,31岁,驾驶证状态正常,驾驶车辆为拟过户车辆,临时号牌合法有效。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近日,辽宁大连,一则“无牌私家车拒让急救车”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 9月21日18:20,泡崖四区,白衣男子驾驶前后无牌本田,拒不避让正在执行抢救病患出小区的120急救车,也不倒进旁边空车位。僵持数分钟后,最终以救护车给无牌私家车倒车让行结束。 扩展资料 避让特殊车辆违章能申诉 闯红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也容易导致车祸发生,不仅自身容易受到伤害,也会连累别人受到伤害,最后还要承担事故后果。对于特殊情况,很多车主都不懂,交警方面是赞成礼让救护车等特殊车辆的。交通法规上也署明,任何车辆都必须避让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等,不然驾驶员将会面临罚款以及扣分。 这样看来,不避让救护车会面临处罚,闯红灯之后避让救护车也会面临闯红灯处罚,所以说遇到这种紧急情况,宁愿闯红灯也要避让救护车以及特种车辆。因为避让特种车辆而产生的闯红灯违法行为,之后是可以去交警部门申诉撤销的。工作人员会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辨别,了解详细情况之后,一般都会主动撤销车辆违法行为,如果遇到没有电子监控的路口,那么车主需要记住救护车车牌号,之后去交警部门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无牌车与救护车对峙,将120顶出小区!大连警方通报!

3,大连的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对此交警是咋处罚的?

最终,大连警方给了涉事车辆罚款200元人民币、并扣驾照分3分的处罚决定,大连警方发布的相关通告如下: 经查,无牌私家车驾驶员潘某,男,31岁,驾驶证状态正常,驾驶车辆为拟过户车辆,临时号牌合法有效。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我们都知道,救护车出动后往往车上都会载着或因受重伤或突发重大疾病而生命垂危的患者,拉响警报的救护车要是开在马路上更是所有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都会避让让它先行,生怕耽误了一条活生生生命的最佳急救时间。而在近日上传到网上的一则视频里,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某个小区内的救护车与迎面而来的一辆私家车在狭窄的路口相遇。救护车司机示意私家车先倒车好让他们通过,却遭到了对方的推诿和拒绝,甚至要求让救护车先退,言行还颇为强势。无奈之下,救护车只能倒车让行,没想到的是除了眼前的这辆私家车通过以外,后面一辆车竟也有些厚脸皮地跟着一起走了。 其实,在我们的交通法规里也是支持特殊车辆在特殊情况下拥有优先行使权的,而视频中的这位驾驶员在遇到了已经鸣笛的救护车后不但不让行,反而态度嚣张,依照法律法规也会得到交警部门的相应惩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使路线、行使方向、行使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以上可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法律赋予了他具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4,如何看待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这种行为?

关于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这种行为,我是这样看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不应该这样做,毕竟在救护车上大多是病情刻不容缓的病人。在这个时候,耽误一分钟就会少一分钟的抢救时间。对于危重病人来讲,有时候一分钟就有可能会是两种结果。因此,在遇到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时,即便是违章也要给救护车让行。只要是救护车上有急救病人并且有警报声,就直接让行就好。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违章,到时候去说明情况,这些违章是可以被撤回的。 因此,在开车的时候,遇到救护车不要多想,唯一的一个行为要记好,果断让行就对了,不要怕麻烦更不要怕违章。正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人要紧,给救护车让道要紧。发生在辽宁大连的私家车竟然和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对峙,对于这件事,私家车的司机就不对了,无论什么借口,都不应该阻拦救护车。当时是在一个小区,这个私家车的车主旁边其实是有空车位的,但是不知道是技术原因还是其他原因,这位车主不选择倒进空车位。 在等待了几分钟后,无奈救护车给私家车让了行,救护车才顺利的出了小区。事情曝光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这位车主真的是腕太大了,竟然让救护车让行。旁边就是空车位,竟然毫不作为,实在是让人万分气愤。最终,这位私家车被交警扣了三分,并且罚款了二百元。而对于这个结果,网友不怎么满意,认为应该重罚,才能让这些无视生命的车主长记性。 的确,生命是宝贵的,如果错过了宝贵的急救时间,岂不是一大遗憾。该私家车车主因为车都没有正式上牌,可能是新手,但即便是新手,不会开可以下来,求助他人帮着倒进去,也不该不让行救护车。

5,大连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对于此事你有何看法?

近日在大连发生了一起私家车司机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强迫救护车避让的事件,引起人们激烈的争论。 在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感到很是奇怪,特别想问这个司机这个驾照是怎么拿的,是没有考科一嘛?怎么会不记得礼让救护车。 在我暑假的时候,我回家和我老爸一起开车,在我们开车的时候,我爸在打灯和礼让方面做的让我无话可说,我时常说在乡下你开车不用那么规范的,这是老爸就这样对我说,昨年他考驾照是怎么样的,为了考科一,他说他考了3次,才考过,每天天不亮便练车,还都考了几次才拿了驾照,跑了我们周边几个县的考场,就为了拿这个驾照,这其中的辛苦只有当事人知道。这个就是我爸的经历。因此他对这个开车特别注意,因为这个对家人负责,也对路人负责,同时也对自己负责。 在这里我不是想说我爸拿驾照怎么辛苦,而是我想说,在我爸考了几次的科一以后,他对这个就特别的注意。当然有时候我们开车会忘了很多的规则,但是我想说,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我们有许多优秀的传统,这其中就有礼让,谦让,敬畏生命。可是为什么有人会把他们抛出脑后,有时候人们常说,现在的陌生人不敢帮,因为有可能我们会吃力不讨好。导致我们很多人养成一种冷漠的习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是我们也要换位思考,当我们的自己或者亲人因为这个不礼让救护车的原因,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我们又会怎么的伤心、、、 同时我想说我们在做事的时候应该换位思考,也希望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去管理这些事,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伤亡。 我不禁在想有时候我们的私家车多了是好事了嘛?

6,对于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一事,你怎么看?

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候,私家车都应该及时的避让;因为很多时候我们让出的,不仅仅是文明和礼仪,更是一条生命的通道。 但也有车主始终不明白这个道理,而且很多时候都认为自己有理,没有道理给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让行。 在辽宁大连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情,在一个狭窄的巷子里,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就和私家车狭路相逢。然而在双方的僵持之下,最终还是救护车率先让开了通道,给私家车行了方便。 就这件事情看来,私家车主的处理方式,肯定极为不合理。不仅没有文明、礼貌的行车,也给救护车的通行,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我个人对于这件事情,有下面这两个看法。 一、私家车主没有做到文明行车在我们开车的过程中,及时的避让各类特种作业车辆,不给它们造成拥堵和麻烦,我想已经成为了每个司机都牢记的开车守则。 有很多的司机就也做得非常好,经常看到有红绿灯路口,私家车司机甘冒闯红灯风险,为救护车“放行”的情况。 而这位司机在看到有执勤救护车以后,应该主动靠边避让,而不是和救护车迎面对峙。这样的做法,就使得自己的气度低了一截。 二、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可取随着车辆的增多,停车位也就变得越来越紧张;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的车辆也就直接停在了路边,所以使得道路也是越来越窄。 可能在这次的事件中,私家车确实无法避让救护车;但应该态度友好的将事情讲明,我想救护车也会及时的倒车避让,而不是用一种难以让人接受的语气说话。 虽然事情最终得到了解决,但我想双方的心里,肯定都特别的不舒服。 通过这件事情,也给我们一个警示的作用。在看到执行任务救护车时候,应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及时的避让,以免耽误救护车的通行。

7,私家车与执行任务救护车对峙,涉事司机会面临什么处罚?

9月21日晚,辽宁大连,一个无牌私家车拒让救护车的视频流传到了网上,立马引起一阵热议。当晚,一辆救护车与一私家车迎面相遇在路上,双方僵持不下,救护车打开了警示灯示意私家车予以避让,此时路旁刚好有一个停车位,私家车完全可以开进去让救护车先行,而这个私家车车主下车大喊让救护车让开,说自己开不进去停车位,对救护车说“你让一下我就过去了”,随后与急救人员发生了口角冲突。无奈之下,救护车选择主动让路,让这个私家车先行,然后立即离开,避免耽误太多的时间。 9月25日,大连警方通报了这起事件,此私家车无牌照,驾驶员名为潘某,男,31岁,当天并没有喝酒等,驾驶状态正常,但驾驶车辆为拟过户车辆,事件发生后,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予以200元的罚款和扣3分。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救护车辆在履行急救任务时,可以通过打开警示灯警示旁边车辆和行人让行,而且行驶的方向和速度以及红绿灯都没有限制,为的就是在有效的时间内抢救生命。 视频发出后,许多网友对该男子的行为表示不满和气愤,他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他是躺在救护车里的那个人,他愿意耽误时间吗?这种人就是太过不讲理和自私了,显然他没有意识到救护车是为民服务的工具,他这样做是间接危害别人的生命安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这种阻碍救护车通行的恶劣行为,可以处以5-10日的拘留,与此同时还会罚款500元。 作为社会上的公民,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尊重特殊意义职业的人,他们时时刻刻在为我们人民的利益奋斗着,而我们能做到的就是给予最大程度的帮助,而非只想要自己利益不受损,这是没有一点道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