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土局网站,怎么在房产局查楼盘销售情况
本文目录索引
- 1,怎么在房产局查楼盘销售情况
- 2,深圳市国土局最新准确地址
- 3,请问深圳市福利房应该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 4,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能
- 5,深圳市各区国土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
- 6,深圳房屋怎么查购房合同备案号
- 7,深圳国土局网站怎么查深圳楼盘上报价格的情况
1,怎么在房产局查楼盘销售情况
1、在浏览器中输入房地产信息网,会出现很多地区的网址。 2、这里以深圳市为例,点击搜索信息进入。 3、搜索框内可以找房子、租房子或者查询房价,点击最后一项销售公示后点击搜索。 4、这里是深圳国土资源局公布的全市房产项目销售列表。 5、点击全市后面的分区则可以缩小查询范围。 6、直接输入项目也可以准确定位相关的房地产企业楼盘。 7、任意点击一条房产信息进入,这里非常详尽地展示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信息。 8、点击套房信息进入,可以看到每套房的销售情况。
2,深圳市国土局最新准确地址
各区国土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罗湖、盐田登记点: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原罗湖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25527695
福田登记点:福田区新闻路69号(原福田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83139079
南山登记点:深南大道11008号(原南山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南山区深南大道麒麟立交西北侧 )26978467
设计大厦登记点: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2楼83787082
莲花大厦登记点: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1楼(原市住宅局办公楼)83212184
宝安登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路293号27820119
龙岗登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8楼。28918176
3,请问深圳市福利房应该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六)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能
(一) (二) (三) (四)(五)负责收发涉及市局职能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文书,组织并指导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复议、应诉。(六)负责收发本局承办的深圳市人大、市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组织并指导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答复工作。(七)负责制订局工作规则及其它全局性规章制度。(八)组织协调全局窗口式办文工作及市局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局系统业务办文流程、时限及办文所需提交资料,研究制定咨询、接访等便民服务措施并组织实施。(九)负责全局系统的公文督办工作和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的电子监察业务;负责对深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局党组重点工作,以及其它重要工作的分解、跟踪、督办及总结上报。(十)负责对信访维稳案件、电子信访、上级或其它部门转来群众投诉的统一受理、分解交办、检查督办及总结上报,落实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局宣传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按照深圳市政府规定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局重要新闻及重大突发性事件,通过局新闻发言人统一向媒体发布。(十二)组织全局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导局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十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深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的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十四)组织协调局系统并负责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的政务、会务、调研、保密、接待、外事、行政后勤、局属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十五)负责组织编制深圳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十六)负责对全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的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财务管理,并对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十七)负责对深圳市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我局使用的国土基金、行政事业经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监督检查。(十八)配合审计部门对深圳市国土基金、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以及行政事业经费的收支审计;负责组织对分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及法人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十九)负责建立全局的统计制度,实施统计管理,并报送统计信息。(二十)负责组织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定、规定和制度,并负责制定全局系统的党建制度。(二十一)组织开展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和全局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二十二)负责全局系统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局机关、各分局、并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二十三)负责市局机关、各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监察,查处公文督办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二十四)负责受理并查处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及社会投诉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二十五)负责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二十六)承办市委、深圳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市房屋委员会、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一)组织编制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土地利用和供应计划执行的统计和评价工作;参与深圳市城市规划及涉及土地利用的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二)负责开展土地管理方面的各项政策研究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地价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临时用地管理、闲置土地处理和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政策。(三)负责深圳市农用地转用审定报批、特定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负责特区内历史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协议出让用地等补办用地手续审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放权)、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特区内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闲置土地处理和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四)负责研究制定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及办法,建立全市的土地使用费征收系统和地价测算系统,负责更新和发布公告市场地价标准,组织地价评估工作;负责地价减免特殊个案的审核及报批工作。(五)负责对分局及国土所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负责组织对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监测、分析,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研究,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动态,研究制定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二)负责深圳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以及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三)负责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交易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分局依法核准房地产预售和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分局按规定审批合作建房和非商品房进入市场等行为。(四)对深圳市房地产权进行登记管理,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登记规则,制定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授权并指导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和宝安、龙岗分局开展房地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负责组织深圳市地质环境调查填图、地质遗迹调查和矿产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全市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二)组织编制或修订深圳市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三)组织深圳市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探活动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征收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四)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和完善深圳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治理责任认定和治理工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五)组织开展深圳市禁采区内采石场关闭和复绿工作,提出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方案,并依照授权组织开展采矿权有偿延续和招标、拍卖、挂牌等工作;负责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的初审工作。(六)协助组织调查并处理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七)指导分局和国土所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编制深圳市测绘规划,制定全市基础测绘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汇总、使用和管理工作。(二)负责对测绘市场和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受理测绘资格审查申请及初审,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与管理。(三)负责深圳市地图编制、出版的初审工作。(四)负责制定地籍调查、地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地籍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建立全市的地籍信息系统。(五)负责深圳市地籍、基本农田保护及相关统计工作。(六)协调、指导分局和国土所开展地籍、测绘管理工作。 (一)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二)参与编制深圳市住房发展规划,具体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安排及租售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管理工作。(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深圳市房改工作,具体包括房改售房及安居房取得全部产权的监管、组织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协调落实政策性房产的赔退安置、经济补偿和分割析产等工作。(四)指导各级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市本级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维修及管理。(五)承担市房屋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区住宅有关业务。 (一)负责组织调研,制定深圳市物业监管、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和住宅产业化管理的相关政策与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深圳市物业管理的市场管理及行业管理,具体包括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和年检,组织全市物业管理项目的国家级示范、省级示范和市级示范和优秀项目的考评工作,查处物业管理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及行业培训,指导各级住宅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三)负责深圳市住宅产业化的推动与管理工作。(四)承担深圳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指导各区物业管理有关业务。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各区政府对违法用地的行政执法及国土资源派出机构对国土(矿产)、房地产、测绘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二)对各区政府及国土资源派出机构遵守和执行国土(矿产)、房地产、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承办深圳市政府或上级政府交办的国土(矿产)、房地产、测绘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一)负责征(收)地拆迁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并制定全市年度征(收)地拆迁计划,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实施,并对全市征(收)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核发深圳市《房屋拆迁许可证》。(三)负责组织特区内建设项目的征(收)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并指导宝安、龙岗分局的征(收)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四)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征(收)地的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裁决或提出裁决意见报市政府裁定。 (一)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土地储备的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储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深圳市土地储备收购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特区内国有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并监督、检查特区外分局和国土所开展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组织建立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系统,完善全市土地储备的档案管理,实施全市储备土地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对分局和国土所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四)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收购储备土地管理计划和储备土地管理资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就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深圳市各区国土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有很多,以下列出各区国土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罗湖、盐田登记点: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原罗湖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25527695 2、福田登记点:福田区新闻路69号(原福田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83139079 3、南山登记点:深南大道11008号(原南山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南山区深南大道麒麟立交西北侧 )26978467 4、设计大厦登记点: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2楼83787082 5、莲花大厦登记点: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1楼(原市住宅局办公楼)83212184 6、宝安登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路293号27820119 7、龙岗登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8楼。28918176 扩展资料: 国土资源局:同义词 国土局一般指国土资源局,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6,深圳房屋怎么查购房合同备案号
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可登陆当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可能是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
7,深圳国土局网站怎么查深圳楼盘上报价格的情况
首先由税务部门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计算出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然后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对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超过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 对于评估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偏低的,经过规定程序确认申报交易价格偏低是否有正当理由。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交易价格征税;没有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税。核定计税价格参照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确定。 扩展资料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而在成都市通常对期房的理解是未修建好,尚不能入住的房子。 从工程的角度来说,期房则是从开发商拿地,做好项目扩初设计方案以后一直到工程施工完成主体建筑之前,都属于期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