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鞭刑,新加坡的“鞭刑”是什么样的?
本文目录索引
- 1,新加坡的“鞭刑”是什么样的?
- 2,经历过新加坡的鞭刑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 3,新加坡的鞭刑是什么回事?
- 4,新加坡法律鞭刑最多多少鞭,最少多少鞭?
- 5,新加坡为什么鞭刑?如何执行?要打多少下?
- 6,犯什么罪行要受新加坡鞭刑
- 7,谁知道新加坡的鞭刑 什么追罪行会之行鞭刑
- 8,新加坡鞭刑的受刑原则
1,新加坡的“鞭刑”是什么样的?
在众多刑罚中,具有显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 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Წ/p>
2,经历过新加坡的鞭刑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新加坡的治安良好举世闻名,许多人将此归功于新加坡的严刑厉法,不过当中有一条法,相当受到争议,那就是“鞭刑”,尽管人权团体一再痛批,新加坡还是决定维持这个行刑制度,新加坡的民众怎么看?鞭刑有什么秘辛?记者陈宜珈,在新加坡告诉您。
1994年,美国青少年麦可费,在新加坡街头涂鸦,被判破坏市容,罚4下鞭刑,当时案件轰动一时,美国总统柯林顿还替他求情,希望新加坡政府,网开一面。TVBS记者陈宜珈:“沿用英国殖民地的司法制度,新加坡引用鞭刑,尽管英国已经废除,1965年独立之后,新加坡继续沿用。”
新加坡是少数,还使用鞭刑的国家,若是嫌犯造成受害者,身心上严重伤害,判刑的选项之一,就是鞭刑,不过针对执行鞭刑的罪犯,还是有限制;16岁以上,50岁以下的男性,才可被判鞭刑。
最多可被判24鞭,7岁以上,未满16岁青少年,最多可被判10鞭,用的鞭较小,鞭刑每次执行时,只鞭3次,之后若是健康情况不允许,可能被中止;不过被鞭一次,皮绽肉开,留下来的疤痕,以及造成的心理创伤,让许多犯人,宁可多坐几年牢,也不愿被鞭。
新加坡林律师:“有当事人跟我要求,如果被判刑,我宁可多坐几年牢,也不要被鞭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不想烙印上污点,当然坐牢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
人权团体,痛批鞭刑不人道,但律师认为,要维持社会秩序,就要祭出严厉的刑法。林律师:“要维持社会秩序,要有规则,强暴女性的行为有人性吗?攻击比你弱小的人有人性吗?如果鞭刑适当的执行,我不认为是不人性的。”民众:“好用啊,如果是对付那些强奸犯,是个很好的方法,让他们毕生难忘!”
3,新加坡的鞭刑是什么回事?
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是一个有鞭刑的国家。新加坡法律规定,法院只对犯了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触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般来讲,鞭刑是由狱中的特种部队执行。行刑的鞭子大约长1米,粗的一端由狱警握着,尖的一端将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执行鞭刑时,都有医师在场检验,也会有几名高级官员在旁观看及做记录。鞭打时,犯人的双手及脚被绑成“大字”。每打一鞭,医师必上前检查,一直到该犯人的体力承受不住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时犯人承受不了,医师就会上前检查。若是医师认为犯人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合再承受鞭打,余下的一鞭将留到下次证明可承受时再补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两三下,再强壮的犯人都会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会昏倒。在承受鞭打后,犯人2至4个星期内都没法坐下,医师会定时检查他的身体状况。
在新加坡,女人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4,新加坡法律鞭刑最多多少鞭,最少多少鞭?
新加坡是当今世界上仍然保留鞭刑的少数国家之一。翻看新加坡的报刊,有不少犯人被判鞭刑的报道。如一名男子冒充嫖客抢劫妓女被判监五年打12鞭,一名男子晚上行窃被判监两年半打六鞭等。据说在新加坡每年有上千人被判鞭刑。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犯有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等社会危害较大的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一名罪犯最多可被判24鞭,但女性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性不适用鞭刑。基本上3鞭子就能把人打晕。
鞭刑是一种令犯人十分害怕的刑罚。有的犯人被判鞭刑时哀求:不要打鞭,宁可多坐几年牢。但他们的要求从来不会被法官考虑。鞭刑所用的鞭子,长一米左右,是一根非常结实的藤条。平日浸泡在水里,以防开裂。行刑的鞭手是经过专门挑选和训练的,他们体格强壮,每一鞭子的力度高度一致。行刑时,鞭手站在离犯人一米多远的地方,用全身的力量进行抽打,往往一鞭子抽下去,就会让犯人皮开肉绽。
鞭刑的执行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在行刑前,医师会对犯人进行身体检查,以确定能否行刑。行刑时,先除去犯人的衣服,然后把犯人绑在一个 A 字形的木架的一侧。行刑时,犯人的屁股上下方用垫子护住,以免打鞭时不小心伤及犯人腰部和大腿。每打一鞭,医师都会上前查看情况。如犯人行刑时昏倒,则会停止行刑,但余下的鞭数会另找机会补上。行刑结束后,医师会在犯人伤口上涂上药物,以防伤口感染。一般情况下,犯人挨鞭打后一两个星期内都没有办法坐下,非常痛苦。据说鞭刑留下的伤疤永远无法消除,所以新加坡姑娘择偶时,先要掀开男方衣服验看有无鞭痕。如果男子受过鞭刑,就很难找到老婆。鞭刑对犯人来说,不仅是一种残酷的肉体惩罚,同时也是一种严厉的精神惩罚。由于鞭刑是一种酷刑,所以近些年来不断有西方人士要求新加坡废除鞭刑,但新加坡高层始终不为所动,而且绝大多数新加坡人也都赞成保留鞭刑。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几年前在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曾谈到鞭刑,他说:我们知道有时候把人关在监狱里,也于事无补,他不会因此而改过自新但是如果你鞭打他,他知道他的屁股将会承受痛楚,在一个星期内都没有办法好好坐下,那他就会三思而后行。
据统计,新加坡司法人员的年人均结案量达到 500多件,这样的司法效率恐怕是全世界罕见的
5,新加坡为什么鞭刑?如何执行?要打多少下?
尽管大赦国际坚决谴责这种刑罚,曾给新加坡政府写信希望废除鞭刑。但新加坡官方坚决支持鞭刑,他们相信只靠监狱是不能震慑犯罪的,只有鞭打才能产生实在长久的效果。 新加坡是法律严格,好人受保护的国家。这里没有夜总会,没有夜生活,没有流浪汉,品牌店晚6点关门,百货店9点关门,一人深夜独行也不会出事。 新加坡之所以社会秩序良好,素质高,无假货,犯罪率低,环境干净等,与其重罚手段很有关系,在众多刑罚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鞭刑。 新加坡判处鞭刑最高可12鞭或24鞭;15岁以下未成年犯,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臀部。 每年都有千余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这些犯人不仅包括重罪犯,还有非暴力犯罪,如非法入境、贩卖运输枪支,在公共场合涂鸦、交通肇事、甚至作为涉及犯罪的公司法人代表,都不能逃脱鞭刑。在新加坡,鞭刑对于许多罪行是强制性的,即如被定罪,法律规定必须判处鞭刑,主审法官不能根据情节减免。被法院判处鞭刑时,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鞭打,宁可多坐几年牢,但这是不可能的。
6,犯什么罪行要受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是一个有鞭刑的国家。新加坡法律规定,法院只对犯了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触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般来讲,鞭刑是由狱中的特种部队执行。行刑的鞭子大约长1米,粗的一端由狱警握着,尖的一端将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执行鞭刑时,都有医师在场检验,也会有几名高级官员在旁观看及做记录。鞭打时,犯人的双手及脚被绑成“大字”。每打一鞭,医师必上前检查,一直到该犯人的体力承受不住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时犯人承受不了,医师就会上前检查。若是医师认为犯人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合再承受鞭打,余下的一鞭将留到下次证明可承受时再补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两三下,再强壮的犯人都会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会昏倒。在承受鞭打后,犯人2至4个星期内都没法坐下,医师会定时检查他的身体状况。
在新加坡,女人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7,谁知道新加坡的鞭刑 什么追罪行会之行鞭刑
关于鞭刑处罚,新加坡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 )第231条规定,鞭刑的对象仅限于五十岁以下的男性;第229条规定,成年犯可处罚至多不能超过二十四鞭;青少年犯(七岁以上,未满十六岁)则最多以十鞭为限;新加坡对于儿童,都可施以鞭刑,更是西方社会所不可容忍者。此外,对于刑鞭的尺寸,法律也有特别规定。成年犯的刑鞭,横宽不能逾1.27公分,未成年犯的刑鞭横宽则更小。
新加坡在执行鞭刑时也强调杀鸡儆猴的功效,在执行时,虽然没有采行公开行刑的方式,但每次执行时以三鞭为限,待伤势复元后——至少三个月,才继续执行。并且行刑前须经医生做健康检查,行刑过程倘犯人不能承受时,也会中止鞭刑。同时,如果医生认定犯人的身体再也无法承受鞭刑时,可以申请法院免除鞭刑,但法院得易以徒刑,最高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这些制度乍看之下,这是一个符合人道精神的刑罚,但是在犯罪心理学上,无疑是一个高招,它暴露出鞭刑的可怕:分期执行鞭刑,每次疗伤三个月,期间犯人只能卧睡,所以整体行刑的时间甚长,同时,鞭刑后的疤痕,将终生留在身上,形成一个永远无法抹灭的烙印。因此,一般犯人即使被处以鞭刑的鞭数虽少,但已足以使犯人终生受到震吓的作用。故新加坡的累犯甚少,多半基于对于鞭刑的恐惧。
李光耀在1966年公布「破坏法」后,便将鞭刑超越刑事制裁手段的角色,进一步作为维持社会治安的工具。按理说,在政府公共建筑物上张贴广告、标语或喷漆,既不会妨害公共卫生、秩序,也不是暴力犯罪,一般国家多半处以罚金了事,但李光耀的「破坏法」却对这种行为施以三至八鞭的鞭刑,这种严厉的处罚,为世界各民主国家所罕见。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主因是在1994年发生了一件麦可费事件(Micheal Fay),才将世人对新加坡的印象,由外表花木扶疏、秩序井然的现象,转变到认知新加坡之所以达到此外观,却是采行了极为严苛的鞭刑手段。所以,麦可费事件可说是新加坡鞭刑制度的最佳示范。
8,新加坡鞭刑的受刑原则
1、成年男性罪犯介于18至50岁,并且通过体检才可以被执行鞭刑。 2、罪犯同一时间只能被执行24下鞭刑,不论他罪案的数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会被执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监狱的法庭 (mini-court),如果他破坏监狱规矩。(不超过12下) 5、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由法官决定。 6、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 扩展资料 罪名: 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时,已经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对至少3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 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挟持人质、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几率被判)、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携带口香糖是不会被判鞭刑的,只会罚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加坡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