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怎么更通俗理解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
本文目录索引
- 1,怎么更通俗理解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
- 2,请举例说明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何影响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 3,举例说明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何影响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 4,在会计基础里面请问什么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5,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什么?
- 6,会计中的实质重于形式是什么意思哦?
1,怎么更通俗理解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指交易或事项的实质重于法律表现形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依据。“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大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常见的事项或交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或可以合理的确定将会行使该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等,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因此,从其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融资租入资产所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上就应当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列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2.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上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部分,作为融资费用,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收入的确认。某交易双方签定了购销合同,商品已经发出,买方也预付了部分货款,余款由卖方开出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已随发票账单一并交付买方。从形式上看,商品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买方,也已收到部分货款,但此时不能确认收入是否实现,而要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了购货方(即重视的是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的经济实质,而不是所有权的法律形式),若买方当天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立即要求卖方根据合同条款采取补救措施,但因价格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买方仍保留退货选择权,此时卖方就不能确认收入,因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保留在卖方。
4.应收债权的转让,如果是不附追索权,那么是可以终止确认该应收债权的,但是,附追索权应收债权的出售,企业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核算原则进行会计核算,期末,根据债务单位的情况,按会计制度合理计提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坏账准备,对于发生的与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坏账等,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此外,还有一些交易或事项是属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例如,合并报表的编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区分商业实质;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判断;反向购买法律上的母子公司与会计上的母子公司位置对调;附有退货条件的销售、委托代销等特殊销售方式收入的确认等。
2,请举例说明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何影响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实质重于形式案例分析
实质重于形式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PB)于1970年发布的第四号公告“基本概念与会计原则”中。APB认为,财务会计应该强调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论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是否不同于其经济实质。一些美国会计公报对交易事项的判断,揭示和核算进行制定了特别的标准。例如:(1)披露合并会计报表而非组成法律实体的个别会计报表;(2)融资租赁;(3)当票据的面值不能合理地反映付出或收到的交易对价的现值时,要反映合理的利率。尽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前身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公报没有构成美国GAAP的组成部分,但APB在第4号公报中阐明了对实质重于形式的观点:“即使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不同,财务会计强调的是经济实质并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尽管财务会计对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和法律效果都很关注,且更多的惯例是基于法律规定,但当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不同时,通常强调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事项的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采用相同的核算方法,但有时实质和形式不同。会计强调实质而非形式,这样以来会计信息才能更好地反映其代表的经济活动。
例1 教学案例
读书时老师讲的,企业向银行借款,先借半年,再借半年,再继续借半年„„这样下去连续好几年。嗯,根据借款合同,这得列为短期借款,但由于不断展期,这钱,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列为长期借款才合适。
简析:虽然这钱一直都没还,但在银行账面,由于不停地借新还旧,所以银行的某些指标是非常不错。虽然这企业的还款能力肯定没表面这么好。此案中,纸面的短期,美化了指标,粉饰了报表,掩盖了偿债能力,否则企业不会闲得自找麻烦每半年签一次借款合同。
例2多项合同的合并
某A公司要买东西,签署了20个合同,都是购买某B公司的资产,这些合同履行后,B公司就没什么了。看单个合同,都是买资产;但从整体角度看,这是购买了整个B公司。大家知道普通购物和企业合并的区别。
简析:如果无人告知,20个合同又分散在合同台账里,那么一眼看穿的几率不会是100%。不怕麻烦签那么多合同的原因可能是:规避重大重组等监管,不想做成企业合并什么的。
3,举例说明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何影响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举例说明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何影响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实质重于形式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PB)于1970年发布的第四号公告“基本概念与会计原则”中。APB认为,财务会计应该强调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论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是否不同于其经济实质。一些美国会计公报对交易事项的判断,揭示和核算进行制定了特别的标准。例如:(1)披露合并会计报表而非组成法律实体的个别会计报表;(2)融资租赁;(3)当票据的面值不能合理地反映付出或收到的交易对价的现值时,要反映合理的利率。尽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前身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公报没有构成美国GAAP的组成部分,但APB在第4号公报中阐明了对实质重于形式的观点:“即使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不同,财务会计强调的是经济实质并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尽管财务会计对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和法律效果都很关注,且更多的惯例是基于法律规定,但当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不同时,通常强调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事项的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采用相同的核算方法,但有时实质和形式不同。会计强调实质而非形式,这样以来会计信息才能更好地反映其代表的经济活动。
例1 教学案例
读书时老师讲的,企业向银行借款,先借半年,再借半年,再继续借半年„„这样下去连续好几年。嗯,根据借款合同,这得列为短期借款,但由于不断展期,这钱,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列为长期借款才合适。
简析:虽然这钱一直都没还,但在银行账面,由于不停地借新还旧,所以银行的某些指标是非常不错。虽然这企业的还款能力肯定没表面这么好。此案中,纸面的短期,美化了指标,粉饰了报表,掩盖了偿债能力,否则企业不会闲得自找麻烦每半年签一次借款合同。
例2多项合同的合并
某A公司要买东西,签署了20个合同,都是购买某B公司的资产,这些合同履行后,B公司就没什么了。看单个合同,都是买资产;但从整体角度看,这是购买了整个B公司。大家知道普通购物和企业合并的区别。
简析:如果无人告知,20个合同又分散在合同台账里,那么一眼看穿的几率不会是100%。不怕麻烦签那么多合同的原因可能是:规避重大重组等监管,不想做成企业合并什么的。
例2 教学案例
比如售后回购。
税法上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会计上
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得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4,在会计基础里面请问什么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总能真实反映其实质内容。为了使会计信息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不能仅仅依据交易或事项的外在表现形式来进行核算,而要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违背这一原则,可能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例如:会计核算上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就是这个原则的具体体现。
5,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什么?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形式或人为形式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实质内容。所以会计信息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非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
“实质重于形式”的涵义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实质重于形式”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体现。这里的“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但“形式”是不是仅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呢?
《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在第35条规定:如果信息要想忠实反映它所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交易或其它事项的实质,不总是与它们外在的法律或设计形式相一致。可见,这里的“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外在表现,既指其法律形式,又指法律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的英文表达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实质重于形式”强调当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外在表现不相一致时会计人员应当具备更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注重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6,会计中的实质重于形式是什么意思哦?
实质重于形式是体现“真实与公允”的一个会计原则。要求会计应注重经济业务的实质,而不拘泥于法律条文。例如,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 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等,因此,从其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融资租人资产所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上就应当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列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实质重于形式:”实质“强调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形式”强调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典型运用有: 1、融资租赁 2、售后回购 3、售后回租 4、关联关系确定 5、合并报表的编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其他会计原则发生冲突时,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应以能够客观、公允、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力求向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加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为标准。 2、不要过分注重实质而放弃形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的一条很重要的原则,但是,在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原则是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 及时性、明晰性等十个原则,而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和重要性这三个原则是对其他十个原则的补充和修正。因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不应被过分强调。 3、有些企业利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主观性,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变成粉饰会计报表的工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挡箭牌”。审计人员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时,应注意企业运用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质重于形式 百度百科——实质重于形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