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什么
本文目录索引
- 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什么
- 2,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 3,什么是前期物业?
- 4,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 5,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 6,物业管理注意事项
- 7,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 8,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 9,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注意
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什么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它有以下的特点: 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与住宅买受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3、住宅使用公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4、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5、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合同》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物业管理内容包括: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区的居民。管理居民在小区居住时的部分行为。3、居住环境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自然环境管理,是对自然环境的监测与防止自然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发生。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什么是前期物业?
前期物业服务指的是在业主和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 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 2、向业主发放《业主手册》,帮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各种规章制度,如车辆停放,装修管理规定,物业保修规定等内容。 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 4、业主有办理个人事项,需物业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文件,物业需出具相关证明。 5、业主入住和装修管理。业主登记入住和装修是前期物业的重要工作,这一环节容易引起纠纷和投诉,物业公司需要在入住前针对这两个问题制定好计划,并公布执行。 6、前期卫生管理。前期物业管理中,卫生保洁尤为重要,由于装修较为集中,垃圾集中倾倒,小区始终在一种脏乱差的状态。小区物业必须抓好装修垃圾的集中堆放和清运,减少扬尘污染。 7、安全管理。前期物业工作的重点也包括安全管理,由于装修集中进行,进出小区人员多而杂,而且小区的监控和门禁系统可能尚未启用,需加强巡查,及时处置。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 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物业管理
4,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您好亲亲,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心][心]【摘要】
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提问】
您好亲亲,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心][心]【回答】
无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商组建的,或是独立组建的,或是房管所转换的,还是各大系统组建的,前期管理首先必须不断开拓,通过投标竞争来接洽业务。【回答】
前期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以后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要求,对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筑施工提出合理建议。
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管理中要根据业主和使用人的希望与要求,设计日后的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其中还须与开发商一起草拟有关文件制度。【回答】
5,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签订协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开发商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合理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才能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收费项目。因此物管企业要根据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服务收费。有的物管企业由于不主动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擅自确定收费标准,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和投诉,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和经济罚款,既影响了物管公司在业主中的形象,又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因此,物管公司人员尤其是物管公司的经理既要懂得管理,更要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有依法经营的意识,切不可盲目蛮干等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6,物业管理注意事项
导语:物业管理注意事项。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物业管理注意事项 1.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在开设综合经营服务项目上,物业管理公司与街道、房管所等单位有时会产生竞争,不免会造成一些矛盾,要注意与他们协调好关系;另一方面,在综合经营服务过程中,还会与煤气公司、市政部门、供电局、环保部门和食品卫生部门发生各种关系,只有协调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才能搞好综合经营服务。 2.注意经营服务的质量 这里的综合经营服务质量具有两层意思:一是综合经营的产品质量,二是服务质量。物业管理公司一方面要杜绝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另一方面要规范服务,树立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员工考核,真正做到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注意避免污染环境 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在开发综合经营服务项目时,往往将噪声、废气、灰尘、煤烟、污水等也带给了居民,甚至有的服务经营房屋阻挡了出路或侵占了绿地,造成居民交通不便,影响环境美化。这些都严重污染了环境,给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在开发经营服务项目时,应尽量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 物业管理注意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内部机构设置与拟定人员编制 物业服务企业内部机构与岗位要依据所管物业的规模和特点灵活设置,既要分工明确,又要注意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在物业正式接管前,只要组织成立管理层,临近物业正式接管时则要考虑安排作业层人员到位。 2、物业服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物业管理面积的大小及物业本身的复杂程度,选聘管理类型和工程技术类型的物业服务人员。为适应物业管理专业化和现代化的需要,满足物业多元化的产权、现代化的房屋设施和多方位多项目的服务内容的要求,必须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管理方法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对其上岗资格予以确认。 3、规章制度的制定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是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准绳,是实施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重要条件。物业服务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应依据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和示范文本等,在借鉴国内外物业管理成功经验的同时,针对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整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应在实践中反复补充修改,逐步提高和完善。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一般包括:管理规约、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物业各区域内管理规定等。 4、物业租售的介入 物业的租售在其建设阶段就已开始。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自行进行市场营销与租赁外,还可委托给经纪代理机构进行。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在具备相应的资质,开始实施物业管理后,可介入剩余物业的销售与租赁工作。 物业管理注意事项 (一)签订协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开发商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合理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才能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收费项目。因此物管企业要根据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服务收费。有的物管企业由于不主动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擅自确定收费标准,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和投诉,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和经济罚款,既影响了物管公司在业主中的形象,又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因此,物管公司人员尤其是物管公司的经理既要懂得管理,更要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有依法经营的意识,切不可盲目蛮干。 (三)处理好三者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虽然三者之间表现形式是一种契约关系,但开发商与物管公司是整体与部门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物管公司要听开发商的指挥。物管公司与业主是管理服务与被管理服务的关系,是主与从的关系,在管理上物管公司是主,业主是从;在服务上,业主是主,物管公司是从。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纯粹是一种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物管公司起着一种协调和媒介作用。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管公司既不能得罪开发商,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放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开发商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开发商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四)安民告示 前期物业管理,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进行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的职业、品行、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想法各异。物管公司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对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早安民告示,可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规模较大的小区还可印制业主手册,将业主公约、小区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及标准、公众应急电话等集于一册,使业主不出门便知物管事,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7,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所谓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
在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是分期分批售出的,已经入住的业主人数相对于将来物业全部或者大部分售出时的业主人数来说只是少数,同时人住的业主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也很难联合起来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条件没有具备之前,往往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与此同时,出于物业本身维护与保养的迫切需要,不可能等到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之后才开始实施,否则会严重影响物业的使用与管理,也大大降低了业主居住与生活的质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填补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之前这一段时间内物业管理的空缺,就需要由相关当事人出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其做好前期的物业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则是较为适当的人选,同时建设单位出于维持物业状况的考虑,也会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协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开发商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合理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才能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收费项目。因此物管企业要根据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服务收费。有的物管企业由于不主动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擅自确定收费标准,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和投诉,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和经济罚款,既影响了物管公司在业主中的形象,又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因此,物管公司人员尤其是物管公司的经理既要懂得管理,更要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有依法经营的意识,切不可盲目蛮干。
(三)处理好三者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虽然三者之间表现形式是一种契约关系,但开发商与物管公司是整体与部门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物管公司要听开发商的指挥。物管公司与业主是管理服务与被管理服务的关系,是主与从的关系,在管理上物管公司是主,业主是从;在服务上,业主是主,物管公司是从。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纯粹是一种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物管公司起着一种协调和媒介作用。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管公司既不能得罪开发商,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放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开发商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开发商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四)安民告示
前期物业管理,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进行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的职业、品行、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想法各异。物管公司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对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早安民告示,可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规模较大的小区还可印制业主手册,将业主公约、小区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及标准、公众应急电话等集于一册,使业主不出门便知物管事,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现代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纠纷不断,了解上述内容还是很有必要。如果您在这个阶段,遇到类似问题不理解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会根据你所提出的问题,分析其性质,弄清问题的大小及严重性等为你全面解释,以使你了解实情真相,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充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8,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人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内容是按照物业公司介入时机不同而不同的: 1、在建设期物业公司介入时,客户是开发商或者建筑公司,前期管理的内容以安全服务为主; 2、在竣工但未交付业主使用前,前期物业管理的对象是开发商,主要管理工作是安全和园林维护; 3、开始交付业主使用时,部分业主未能及时入住,此时的前期管理对象则是业主,管理内容与日常物业管理一致。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9,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注意
一、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所谓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
在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是分期分批售出的,已经入住的业主人数相对于将来物业全部或者大部分售出时的业主人数来说只是少数,同时人住的业主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也很难联合起来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条件没有具备之前,往往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与此同时,出于物业本身维护与保养的迫切需要,不可能等到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之后才开始实施,否则会严重影响物业的使用与管理,也大大降低了业主居住与生活的质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填补业主大会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之前这一段时间内物业管理的空缺,就需要由相关当事人出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其做好前期的物业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则是较为适当的人选,同时建设单位出于维持物业状况的考虑,也会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协议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开发商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合理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才能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收费项目。因此物管企业要根据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服务收费。有的物管企业由于不主动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擅自确定收费标准,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和投诉,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和经济罚款,既影响了物管公司在业主中的形象,又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因此,物管公司人员尤其是物管公司的经理既要懂得管理,更要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有依法经营的意识,切不可盲目蛮干。
(三)处理好三者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虽然三者之间表现形式是一种契约关系,但开发商与物管公司是整体与部门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物管公司要听开发商的指挥。物管公司与业主是管理服务与被管理服务的关系,是主与从的关系,在管理上物管公司是主,业主是从;在服务上,业主是主,物管公司是从。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纯粹是一种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物管公司起着一种协调和媒介作用。在这三者关系之中,物管公司既不能得罪开发商,更不能得罪业主,因为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物管企业能否继续在这里实施管理服务,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而是业主大会说了算。所以物管公司要特别注意协调好业主与开放商之间发生的矛盾,既要承担起开发商赋予的管理服务职责,为开发商排忧解难,又不能牺牲业主的利益,尤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公司无法解决或无能力解决时,切不可盲目应允,给自己留下后患。以保证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继续在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为最终目标。
(四)安民告示
前期物业管理,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中进行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个人的职业、品行、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想法各异。物管公司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对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早安民告示,可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规模较大的小区还可印制业主手册,将业主公约、小区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及标准、公众应急电话等集于一册,使业主不出门便知物管事,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现代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纠纷不断,了解上述内容还是很有必要。如果您在这个阶段,遇到类似问题不理解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会根据你所提出的问题,分析其性质,弄清问题的大小及严重性等为你全面解释,以使你了解实情真相,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充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