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什么节日,三月十五是什么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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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月十五是什么节日
贵州农历三月十五苗家姊妹节 姊妹节又称“姊妹饭节”是黔东南自治州台江县苗族人民的节日。 苗家的姊妹节是一个藏在花蕊里的节日。一旦冬去春来,山花吐绽,“姊妹节”便来临了。姊妹饭节在每年古历三月十五举行。节日前,苗族姑娘都要上山采摘多种树叶,将糯米饭染成红、紫、绿、黄、黑等晶莹透亮、悦目可口的五彩饭,再下田去捕鱼捞虾。之后,姑娘们每人带着自备的五彩糯米饭、两个鸭蛋和一些钱集中到年龄相仿的某一位姑娘家中。一切就绪后,就等着夜里外地来的后生们去吃“姊妹饭”。这样好的机会,后生们当然都不愿错过,天刚微黑,便纷纷登门。对上门来的后生,不管相识与否,姑娘们都要热情招待。
2,请问3月15日是什么节日吗?
03月15日对应节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每年的3月15日,中央电视台联合国家政府部门共同主办并现场直播一台大型公益晚会,即3·15晚会,该晚会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唤醒消费者的权益意识,是规范市场秩序、传播国家法规政策的强大平台。 第一届晚会是1991年3月15日播出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晚会一般于每年3月15日晚20点左右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现场直播。 扩展资料 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6月9日,是什么节日么?
2019年6月9日是什么节日:文化遗产日、世界认可日 文化遗产日 根据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作为“文化遗产日”。旨在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 世界认可日 2007年10月28日,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在澳大利亚悉尼联合召开的大会上确定,自2008年起,每年的6月9日为“国际认可日”。2014年我国世界认可日的主题是“认证认可在能源供应中传递信任”。 麻烦帮忙点个采纳谢谢
4,3月15日是什么节日呀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消协发布了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扩展资料: 发展历程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督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5,315是什么节日啊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 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扩展资料: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中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首先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从开播以来,晚会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了公平公正,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和人生。每年的3月15日,3·15晚会都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发出强烈呼声。 参考资料: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百度百科
6,315是什么节日?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活动内容 315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 开展宣传活动: 许多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会员在他们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有的通过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有的组织在学校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马来西亚,波拉卡消费者协会在学校集会上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 举办征集与竞赛活动: 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者权益歌”,然后选择优秀的歌曲作为有关消费者权益广播节目中的开始曲,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或“一年中最差消费事件”的评比活动。 奖励为消费者运动作出贡献的人: 1983年,希腊消费者保护学会对在1982年间积极报道消费者运动的报刊及记者予给予奖励。在挪威,消费者委员会对在过去的一年里写出质量较高的关于消费者问题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