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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3

《离歌》结局是什么?
《离歌》结局是什么?
提示:

《离歌》结局是什么?

本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看见毒药有女儿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后马卓出国了。 作者是饶雪漫,自由作家,被广大的男生女生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14岁开始写作,已出版作品50余部,总销量 超过千万册。她的小说风格多变,文笔优美,故事行云流水,直抵青春心灵最深处,因此她享有"文字女巫"之称。 《离歌》是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2008年即将推出的首部长篇新作,在新书上市之前,将率先推出《离歌》主题曲MV。 经典话语有:这所以的一切,都让我疑惑:这究竟是不是哪个好心女巫的魔法,要令我直面这饱含命运暗示的一幕童话--也是我十七岁荒诞年华里,最最惆怅的一曲离歌呢? 第一部电视剧:马卓(陈意涵饰)、毒药(段博文饰)、于安朵(王希维饰)、阿南(宋伟豪饰)、林果果(小王晶饰)、肖哲(周游饰)等等。

离歌3的主要内容和结局是什么?
提示:

离歌3的主要内容和结局是什么?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7-16 21:53 在《离歌III》中,决心与过去告别的马卓独自到北京上大学,法律系大三的她进入一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当实习生,却因此遭遇了问题少女洛丢丢和她神秘的母亲吴媚媚,并被洛丢丢偷走了毒药留给她的唯一信物。为了拿回毒药的护身符,马卓孤身深入虎穴,却被洛丢丢陷害丢掉了工作,并因此和犯罪集团有了瓜葛,前途险恶。与此同时,马卓听说阿南要将家乡的超市卖掉迁来北京,不愿阿南为自己继续牺牲的她,决定回到家乡劝阻阿南,却宿命般再次遇见了消失数年的毒药。毒药迟到的道歉让马卓轻易原谅了他,但他却同时带来了令马卓震惊的消息:原本与阿南相恋的夏花就要结婚了,新郎不是阿南,而是一个曾经深深影响过毒药和夏花命运的人物……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饶雪漫《离歌》最终的结局是什么?
提示:

饶雪漫《离歌》最终的结局是什么?

饶雪漫的《离歌》最后的结局是马卓误以为毒药和别的女人有孩子,再加上毒药的姐姐夏花临死前,要马卓和毒药分手,最后,他们两个分手了。马卓也去了外国。等马卓上飞机后,拿出洛丢丢塞给她的纸条,告诉他那孩子不是毒药的,是毒药那女人和他前夫的 番外;在马卓走后,洛丢丢一直想取代马卓在毒药心中的位置,但是,毒药一直很爱马卓。一次事故中,毒药的眼角膜损害了。洛丢丢在网上找马卓的消息,没想到,看到马卓要和肖哲结婚的消息,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毒药,没想到毒药没什么反应,而是叫她在一个箱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女表,说本来是想向他求婚的。然后叫洛丢丢代他送给马卓,以洛丢丢的名义送的。洛丢丢决定放手,把马卓带到了毒药的身边。 《离歌》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最新长篇巨著,由万卷出版公司出版,讲述少女生命中悲欢离合的精彩故事。书中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在前两部中,马卓与养父阿南的平静生活被男生毒药和他的姐姐夏花打破,狂傲不羁的毒药深爱着马卓却一次次伤害了她,而阿南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酷似马卓死去母亲林果果的夏花,甚至因此荒废了自己的事业…… 饶雪漫,自由作家,被广大的男生女生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14岁开始写作,已出版作品50余部,总销量超过千万册。她的小说风格多变,文笔优美,故事行云流水,直抵青春心灵最深处,因此她享有“文字女巫”之称。饶雪漫以《小妖的金色城堡》一作,开启了中国青春文学市场的“疼痛时代”,成为青春文学领域的旗手,而“青春疼痛”也成为饶式畅销书的重要特征。

浅析饶雪漫的《离歌1》
提示:

浅析饶雪漫的《离歌1》

《离歌1》讲述马卓的离奇故事。马卓出生在被当地人称为雨城的雅安,两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消失,跟奶奶相依为命。九岁的时候消失多年的母亲林果果出现,并带她离开雅安。

在她慢慢适应有母亲的生活的时候,母亲却突然死亡。无依无靠的她在阿南的护送下回到雅安,回到奶奶身边。再次回到雅安的马卓不仅要面对奄奄一息的奶奶,还要忍受小叔的虐待。

阿南再次出现,带她去了南方。她性格孤僻,独来独往,但她成绩优异,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天中,在天中结识了颜舒舒,并和颜舒舒成为密友。一心只想努力学习的马卓的生活中闯入一个叫毒药的人,从此她的生不再平静。

《离歌》用特别的记述方式记录青春的疼痛,歌唱青春的色彩,祭奠青春的消逝。是享有“文字女巫”之名的青春文学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是饶雪漫青春疼痛系列之一,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描述少女悲欢离合的精彩故事。《离歌》系列共3册,此处以《离歌Ⅰ》为主,试用美学和史学的观点来探看《离歌》,剖析饶雪漫笔下之青春疼痛、之悲欢离合、之爱恨情仇。

《离歌Ⅰ》写于2008年,以四川为主线,描述四川小城镇青年男女之爱恨纠葛,曲奇离合。2008年的四川是多灾多难的一年,从雪灾到地震,无一不让人感到胆战心惊。饶雪漫以灾难为背景谱写《离歌》,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一种想哭却哭不出来的冲动。马卓的一生都在离别中度过,亲人离世,自己背井离乡,闺蜜离开自己,这一切的一切是那么自然却又伤感到极致。

饶雪漫1972年出生于四川,青春文学作家,善于写青春女孩的故事,被称作“文字女巫”。她的作品看似平淡,其实一点也不平淡,虽然读上去平平淡淡,但是读后却让人回味无穷。她的青春疼痛序列小说之一《离歌》就是这样的文章。

《离歌1》写于2008年,2008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从雪灾到地震,无一不让人感到心寒。饶雪漫以灾难为背景来谱写《离歌1》,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一种想哭却哭不出的冲动。马卓的一生都在离别中度过,亲人离世,自己离乡背井,闺蜜离开自己,这一切的一是那么的自然却又伤感到极致。

饶雪漫用她的方式和对读者的了解创作《离歌》。饶雪漫在《离歌2》后记中说,多灾多难的2008是这个糊涂人(把自己称为糊涂人)的本命年,从雪灾到地震,《离歌》都有记录。加上这些现实的背景,小说写起来并不是那么随心所欲天马行空,但我是故意的。人为制造一些障碍,事情才会变得更有趣。

这就是饶雪漫,用不痛不痒的笔写出平平淡淡的文章,赚了无数青春女孩的眼泪,她在《离歌》中使用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来描述青春充满离别的歌曲,让同在青春的我们尽情吟唱。

平平淡淡的文字总能让人找到知音,回味无穷。

雨,是人类生活中的重要生存资源之一,但有时亦会带来灾难。《离歌1》中的雨不是一般的雨,它象征着愁绪,离别与忧愁。就像一团不会消失的乌云遮在马卓的天空,让人看不见光明。

马卓出生在雅安,一个被称作雨城的地方。每天都下着没完没了的雨,在雨中成长的她,习惯了雨。即便没下雨,也会产生下雨的错觉。九岁那年,消失多年的母亲林果果突然出现,把她带去繁华大都市--城都。她就母亲为何抛弃她的问题和母亲争吵。“房间很安静,这里不再是雨城,没有没完没了的雨,可是我一定是有毛病了,耳边全是没完没了的雨声。”

再后来,林果果突然受伤的时候,成都下了大雨。那时候的马卓因为这样的生活而迷茫,母亲的生活混乱,随时有生命危险,她的命好像不属于她自己。这些雨好像在告诉马卓林果果随时都可能死,就像后来林果果莫名其妙的死忘。

《离歌1》中的雨就充满离别与忧伤,就像马卓的生活,一直都在离别与忧愁中度过,无时无刻不离别。

毒药,一种草本植物,毒性强,染上毒药必死无疑。

夏泽,一个阳光,干净,有青春气息的名字。可是他却是一个坏孩子,偷东西,打架,甚至贩毒,因而有一个叫“毒药”的外号。毒药对爱情不专一,花心,见一个爱一个。

而这样的毒药却闯入马卓的生活,影响着马卓。就像她说的“、、、、、、就像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遇到那个叫“毒药”的男生,他仿佛一直蛰居在那里,等着有一天以迅疾无比的速度径直闯入我的生命,就像一只蚂蟥,在我还没意识到痒的时候,已经被他饱食鲜血,当我想到要对抗他的时候,他却从我的身体里剥离,只把深重的疼痛留给我,这简直让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爱情就像毒药,总让人充满好奇,然后一步一步地走近,在漫漫地陷入。开始的时候甜蜜至极。可是事后却让人生不如死。《离歌》中于安朵因为毒药而腕自杀,跳崖。马卓亦因他而在爱与痛的边缘挣扎。三、    叙事特色

饶雪漫的文字就白开水,平淡无奇,但如若慢慢品尝,却让人回味无穷。

她叙事奇特。以独特的方法勾起读者的兴趣,很容易就让读者产生共鸣。不愧被称为“文字女巫”。

有人说饶雪漫是个善良的人,她的文字也处处充满善良。

小说中的马卓就体现出她饶雪漫的善良 。马卓是一个孤儿,但她很善良。于安朵,天中的校花,可是为了得到毒药而处处跟马卓过不去,设计陷害马卓,辱骂马卓。但是最后马卓还是原谅了她。颜舒舒,副校长的外甥女,一个喜欢在校园拍卖货物的女孩,被人骗了钱财,本来也不富裕的马卓把自己的两千块钱给了颜舒舒,让颜舒舒脱离险境。

作者擅用对比的手法来表述差异。 一个只有雨的乡下小镇雅安和一个晴空万里的繁华大都市成都;一个是年弱的奶奶,另一个却是有钱而生活肆意的年轻漂亮的妈妈,这一切形成鲜明的对比。马卓跟随母亲生活,身边还有像父亲一样疼爱自己和母亲的阿南。让人以为马卓从此生活无忧,幸福快乐,过上公主一般的生活的时候,厄运却还是光临与她,母亲突然去世。母亲生下的财产却被小叔勒索去赌博。

以哀写哀。 《离歌1》中多处写雨,马卓在雨中成长,她的生命中充满离别与忧愁。两岁死了爸爸,妈妈不知所踪,好不容易团聚了,却在十岁那年死于非命,迫不得已离开四川,后来在天中唯一的闺蜜颜舒舒也离开了,毒药不知所踪,阿南和夏花恋爱。马卓说“我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多余者”。

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故事,平淡无奇中多了几分深情。

马卓,一个孤独者。她说“我常常绝得,我的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它像一朵沉静的花,独自开放在我的心海里,只有我能懂得它的美,这美让我骄傲,自由和独立”。她常常独来独往,不与其他人交好。

是一个坚强而迷茫,不折不扣却又不得不低头的矛盾人物。“ 十岁的时候,我已经早早懂得“宿命”的道理,但我从没放弃过与之的抗争。我不服输,不认命,我一直相信努力会有好的结果。但遗憾的是,一直到后来许多许多年过去之后,我却仍然不懂得,抗争“宿命”原来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

就像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遇到那个叫“毒药”的男生,他仿佛一直蛰居在那里,等着有一天以迅疾无比的速度径直闯入我的生命,就像一只蚂蟥,在我还没意识到痒的时候,已经被他饱食鲜血,当我想到要对抗他的时候,他却从我的身体里剥离,只把深重的疼痛留给我,这简直让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毒药,又叫夏泽,一个桀骜不驯的男孩,对感情不专一,但是他对马卓却出奇的好,很听马卓的话。他偷走肖哲的小金佛,但是当马卓告诉他那是肖哲母亲留下的遗物时,他便悄悄地还回去了。                         

五、    结语

16,7岁的年纪,无论有些多么想要遗忘的往事,无论做了那些自己认定为错误的事,无论有意或无意,无论谁伤害了谁。请相信他们是善良,宽容,真诚的。因为青春充满原谅与宽容。

饶雪漫的书告诉读者,在这个人人紧闭心门不允许别人探视也从不会想要了解别人笑容下掩藏了什么光怪陆离的社会,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所以,试着去对他人微笑,试着去原谅那些你认为不可原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