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有哪些
安全隐患有火灾隐患、用电隐患、物品安全隐患、环境安全隐患、有害因素隐患等。
1、火灾隐患。易燃物品较多,日常工作中应避免火源,并设置消防灭火设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用电隐患。电气设施、线路较多,应注意绝缘及自我防护。
3、物品安全隐患。部分物品存在人身伤害隐患,工作中需强化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环境安全隐患。工作中经常到作业现场,需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并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路线通过。
5、有害因素隐患。危险化学品、煤气、炭粉等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需按安全规程做好防护措施。结合本岗位实际谈一谈安全教育对职工个人和企业生产的重要意义。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隐患有哪些
安全隐患有火灾隐患、用电隐患、物品安全隐患、环境安全隐患、有害因素隐患等。1、火灾隐患。易燃物品较多,日常工作中应避免火源,并设置消防灭火设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2、用电隐患。电气设施、线路较多,应注意绝缘及自我防护。 安全隐患有火灾隐患、用电隐患、物品安全隐患、环境安全隐患、有害因素隐患等。 1、火灾隐患。易燃物品较多,日常工作中应避免火源,并设置消防灭火设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用电隐患。电气设施、线路较多,应注意绝缘及自我防护。 3、物品安全隐患。部分物品存在人身伤害隐患,工作中需强化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环境安全隐患。工作中经常到作业现场,需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并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路线通过。 5、有害因素隐患。危险化学品、煤气、炭粉等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需按安全规程做好防护措施。结合本岗位实际谈一谈安全教育对职工个人和企业生产的重要意义。
安全隐患是什么意思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安全隐患的意思是什么?
安全隐患的意思是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事故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存在于企业的生产全过程,而且对职工的人身安全,国家的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生存、发展都直接构成威胁。正确认识隐患的特征,对熟悉和掌握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并落实防范对策是十分重要的。 安全隐患的特点 隐患具有普遍性,同时又具有特殊性。由于人、机、料、法、环的本质安全水平不同,其隐患属性、特征是不尽相同的。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岗位,其表现形式和变化过程,更是千差万别的。 即使同一种隐患,在使用相同的设备、相同的工具从事相同性质的作业时,其隐患存在也会有差异。如果在实践中不认识这种隐患存在的特殊性,及时采取定期抽出检查,适时移动受力位置等措施,而运用与其它钢丝绳相同的监控管理办法,就很难发现成股脆断,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必然是非常严重的。
什么叫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又叫事故隐患。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分类:
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厦门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3000元。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查实瞒报、谎报重伤的,不分事故等级,按每查实瞒报、谎报重伤1人奖励5000元计算。查实瞒报、谎报死亡的,
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新修订的办法,考虑到奖励金额度较大的实际,由以前仅现金发放的单一形式,调整为现金发放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更加安全、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