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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雅安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0年四川雅安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提示:

2020年四川雅安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从雅安市教育局获悉,2020年四川雅安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2020年3月、5月、9月、11月组织测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区)教育局、省贸易校、省档案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要求,市教育局在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建立了雅安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机站,并由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负责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我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测试地点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雨城区上坝路196号)。

  二、报名及测试时间

  2020年共安排普通话水平测试4次,分别在2020年3月、5月、9月、11月组织测试,具体时间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在职教师的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区)教育局报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

  2.省贸易校、省档案校和其它中职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组织和报名工作,并统一组织学生到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报名事宜请直接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联系。

  3.社会人员直接到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进行报名和测试,报名时请携带50元现金,方便报名。

  附表:雅安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安排 注:1.报名和测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可读卡器验证),无身份证将无法报名与测试;2.测试结束一个月以后可以通过畅言网查询成绩,成绩出来后两个月内领证书;3.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022年2月四川眉山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提示:

2022年2月四川眉山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 #普通话考试# 导语】 考 网从眉山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2月四川眉山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月12日起,考试时间为2月24日,具体详情如下:


  天府新区社事局、各区县教体局、语委办,市直属学校:

  按照眉山市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现将市普通话测试中心2月份测试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测试相关要求

  (一)测试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2日上午9:00。

  考试时间: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

  (二)报名范围

  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三)报名人数

  报名人数350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二、缴费

  采取考试当天现场缴费方式。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参加测试的教师及社会人员缴纳测试费50元/人。

  三、考试地点

  眉山开放大学(眉山市江乡路276号眉山市教体局内)

  四、报名、考试及证书领取流程

  (一)报名渠道: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进入报名主页(http://sc.cltt.org/baoming。)→点击屏幕“我要报名”按钮→选择“眉山市”标签→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资料(带*为必填项),请务必填写个人手机号码→点击“确定”按钮(特别注意:上传照片为二寸390*567标准证件照,否则照片将失真;不接受侧身照、超过胸部的照片、翻拍的照片,考生可采用修图软件进行尺寸更改;考生身份证等信息务必准确,报名成功后将不能修改。)→报名成功。

  (三)考试流程: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眉山开放大学一楼领取准考证→缴费→观看考试流程→现场采相(用于办理证书,不另行收费)→进入备测室—考试。

  (四)证书领取

  1.领证地址和时间

  眉山开放大学一楼办公室,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情况下在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方可领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领证要求

  证书:现场领取或邮寄(邮费自付)。

  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代领: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参考人员必须在考前自测体温,凡体温超过37.3°者,不得入场;进入考场须自带口罩、准备好天府健康码扫描场所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凡考试前14天内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健康码异常的和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入场。

  (二)普通话考试全部为机测,所有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无法参与考试。

  (三)根据本测试中心服务区范围规定和新冠肺炎防控需要,本次测试报名范围限定为具有眉山市区域身份的考生。考试当天考生需提交具有眉山市区域身份的如下任一证明材料用于考生身份核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其他能够证明在眉山区域生活和工作的证件或证明材料。请考生务必确认自己能参加测试再报名!

  (四)考试当天人员众多,各考生需耐心排队等候,听从考场安排,确保考场秩序。

  (五)眉山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072259。

  眉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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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雅安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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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雅安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1.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22年四川雅安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会计人员在与上一年度学习内容不重复的原则下,自愿选择1个主题进行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二)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四川雅安会计人员应当在 2022年12月31日前 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提交申请。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为我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1.网络教育机构。已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本年度单位基本信息无变化,本次只需报送《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课件、收费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有变化的,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报送所有变化资料。不在上一年度财政厅公布名单中的网络教育机构,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要求报送表格及备注栏要求资料。以上完整资料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面授教育机构。按照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要求执行。   (二)公布名单。按程序审核资料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网络教育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5.其他事宜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以及培训师资,并附参加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国企等部门(单位)组织省内跨地区的培训,按上述要求报送至财政厅会计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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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