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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的潮音

张晓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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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风的散文一:画睛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   我起来,走下台阶,独自微笑着、欢喜着。四下一个人也没有,我就觉得自己也没有了。天地间只有一团喜悦、一腔温柔、一片勃勃然的生气,我走向田畦,就以为自己是一株恬然的菜花。我举袂迎风,就觉得自己是一缕宛转的气流,我抬头望天,却又把自己误以为明灿的阳光。我的心从来没有这样宽广过,恍惚中忆起一节经文:“上帝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我第一次那样深切地体会到造物的深心,我就忽然热爱起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东西来了。我那样渴切地想对每一个人说声早安。   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住在郊外的陈,就觉得非去拜访她不可,人在这种日子里真不该再有所安排和计划的。在这种阳光中如果不带有几分醉意,凡事随兴而行,就显得太不调和了。   转了好几班车,来到一条曲折的黄泥路。天晴了,路刚晒干,温温软软的,让人感觉到大地的脉搏。一路走着,不觉到了,我站在竹篱面前,连吠门的小狗也没有一只。门上斜挂了一把小铃,我独自摇了半天,猜想大概是没人了。低头细看,才发现一个极小的铜锁——她也出去了。   我又站了许久,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想要留个纸条,却又说不出所以造访的目的。其实我并不那么渴望见她的。我只想消磨一个极好的太阳天,只想到乡村里去看看五谷六畜怎样欣赏这个日子。   抬头望去,远处禾场很空阔,几垛稻草疏疏落落地散布着。颇有些仿古制作的意味。我信步徐行,发现自己正走向一片广场。黄绿不匀的草在我脚下伸展着,奇怪的大石在草丛中散置着。我选了一块比较光滑的斜靠而坐,就觉得身下垫的,和身上盖的都是灼热的阳光。我陶醉了许久,定神环望,才发现这景致简单得不可置信一—一片草场,几块乱石。远处惟有天草相粘,近只有好风如水。没有任何名花异草,没有任何仕女云集。但我为什么这样痴呆地坐呢?我是被什么吸引着呢?   我悠然地望着天,我的心就恍然回到往古的年代,那时候必然也是一个久雨后的晴天,一个村野之人,在耕作之余,到禾场上去晒太阳。他的小狗在他的身边打着滚,弄得一身的草。他酣然地躺着,傻傻地笑着,觉得没人经历过这样的幸福。于是,他兴奋起来,喘着气去叩王室的门,要把这宗秘密公布出来。他万没有想到所有听见的人都掩袖窃笑,从此把他当作一个典故来打趣。   他有什么错呢?因为他发现的真理太简单吗?但经过这样多个世纪,他所体味的幸福仍然不是坐在暖气机边的人所能了解的。如果我们肯早日离开阴深黑暗的垫居,回到热热亮亮的光中,那该多美呢!   头顶上有一棵不知名的树,叶子不多,却都很青翠,太阳的影像从树叶的微隙中筛了下来。暖风过处一满地圆圆的日影都欣然起舞。唉,这样温柔的阳光,对于庸碌的人而言,一生之中又能几遇呢?   坐在这样的树下,又使我想起自己平日对人品的观察。我常常觉得自己的浮躁和浅薄就像“夏日之日”,常使人厌恶、回避。于是在深心之中,总不免暗暗地向往着一个境界——“冬日之日”。那是光明的,却毫不刺眼。是暖热的,却不致灼人。什么时候我才能那样含蕴,那样温柔敦厚而又那样深沉呢?“如果你要我成为光,求你叫我成为这样的光。”   我不禁用全心灵祷求:“不是独步中天,造成气焰和光芒。而是透过灰冷的`心,用一腔热忱去温暖一切僵坐在阴湿中的人。”   渐近日午,光线更明朗了,一切景物的色调开始变得浓重。记得读过段成式的作品,独爱其中一句:“坐对当窗木,看移三面阴。”想不到我也有缘领略这秋静趣,其实我所欣赏的,前人已经欣赏了。我所感受的,前人也已经感受了。但是,为什么这些经历依旧是这么深,这么新鲜呢?   身旁有一袋点心,是我顺手买来,打算送给陈的。现在却成了我的午餐。一个人,在无垠的草场上,咀嚼着简单的干粮,倒也是十分有趣。在这种景色里,不觉其饿,却也不觉其饱。吃东西只是一种情趣,一种艺术。   我原来是带了一本词集子的,却一直没打开,总觉得直接观赏情景,比间接的观赏要深刻得多。饭后有些倦了,才顺手翻它几页。不觉沉然欲睡,手里还拿着书,人已经恍然踏入另一个境界。   等到醒来,发现几只黑色瘦胚的羊,正慢慢地啮着草,远远的有一个孩子跷脚躺着,悠然地嚼着一根长长的青草。我抛书而起,在草场上纡回漫步。难得这些静的下午,我的脚步声和羊群的啮草声都清晰可闻。回头再看看那曲臂为枕的孩子,不觉有点羡慕他那种“富贵于我如浮云”的风度了。几只羊依旧依头择草,恍惚间只让我觉得它们嚼的不止是草,而是冬天里半发的绿意,以及草场上无边无际的阳光。   日影稍稍西斜了,光辉却仍旧不减,在一天之中,我往往偏爱这一刻。我知道有人歌颂朝云,有人爱恋晚霞,至于耀眼的日升和幽邃的黑夜都惯受人们的钟爱。唯有这样平凡的下午,没有一点彩色和光芒的时刻,常常会被人遗忘。但我却不能自禁地喜爱并且瞻仰这份宁静、恬淡和收敛。我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茫茫草原,就只交付我和那看羊的孩子吗?叫我们如何消受得完呢?偶抬头,只见微云掠空,斜斜地排着,像一首短诗,像一阕不规则的小令。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发出许多奇想。记得元曲中有一段述说一个人不能写信的理由:“不是无情思,过青江,买不得天样纸。”而现在,天空的蓝笺已平铺在我头上,我却又苦于没有云样的笔。其实即使有笔如云,也不过随写随抹,何尝尽责描绘造物之奇。至于和风动草,大概本来也想低吟几句云的作品。只是云彩总爱反覆地更改着,叫风声无从传布。如果有人学会云的速记,把天上的文章流传几篇到人间,却又该多么好呢。   正在痴想之间,发现不但云朵的形状变幻着,连它的颜色也奇异地转换了。半天朱霞,粲然如焚,映着草地也有三分红意了。不仔细分辨,就像莽原尽处烧着一片野火似的。牧羊的孩子不知何时已把他的羊聚拢了,村落里炊烟袅升,他也就隐向一片暮霭中去了。   我站起身来,摸摸石头还有一些余温,而空气中却沁进几分凉意了。有一群孩子走过,每人抱着一怀枯枝干草。忽然见到我就停下来,互相低语着。   “她有点奇怪,不是吗?”   “我们这里从来没有人来远足的。”   “我知道,”有一个较老成的孩子说:“他们有的人喜欢到这里来画图的。”   “可是,我没有看见她的纸和她的水彩呀!”   “她一定画好了,藏起来了。”   得到满意的结论以后,他们又作一行归去了。远处有疏疏密密的竹林,掩映一角红墙,我望着他们各自走处他们的家,心中不禁怃然若失。想起城市的街道,想起两侧壁立的大厦,人行其间,抬头只见一线天色,真仿佛置身于死荫的幽谷了。而这里,在这不知名的原野中,却是遍地泛滥着阳光。人生际遇不同,相去多么远啊!   我转身离去,落日在我身后画着红艳的圆。而远处昏黄的灯光也同时在我面前亮起。那种壮丽和寒伧成为极强烈的对照。   遥遥地看到陈的家,也已经有了灯光,想她必是倦游归来了,我迟疑了一下,没有走过去摇铃,我已拜望过郊上的晴朗,不必再看她了。   走到车站,总觉得手里比来的时候多了一些东西,低头看看,依然是那一本旧书。这使我忽然迷惑起来,难道我真的携有一张画吗?像那个孩子所说的:“画好了,藏起来了!”   归途上,当我独行在黑茫茫的暮色中,我就开始接触那幅画了。它是用淡墨染成晴郊图,画在平整的心灵素宣上,在每一个阴黑的地方向我展示。    张晓风的散文二:栀子花   有一天中午,坐在公路局的车上,忽然听到假警报,车子立刻调转方向,往一条不知我的路上疏散去了。   一刹间,仿佛真有一种战争的幻影的蓝得离奇的天空下涌现——当然,大家都确知自己是安全的,因而也就更有心情幻想自己的灾难之旅。   由于是春天,好像不知不觉间就有一种流浪的意味。季节正如大多数的文学家一样,第一季照例总是华美的浪漫主义,这突起的防空演习简直有点郊游趣味,不经任何人同意就自作主张而安排下一次郊游。   车子走到一个奇异的角落,忽然停了下来,大家下了车,没有野餐的纸盒,大家只好咀嚼山水,天光仍蓝着,蓝得每一种东西都分外透明起来。车停处有一家低檐的人家,在篱边种了好几棵复瓣的栀子花,那种柔和的白色是大桶的牛奶里勾上那么一点子蜜。在阳光的烤炙中凿出一条香味的河。   如果花香也有颜色,玫瑰花香所掘成的河川该是红色的,栀子花的花香所掘的河川该是白色的,但白色的有时候比红色更强烈、更震人。   也许由于这世界上有单瓣的栀子花,复瓣的栀子花就显得比一般的复瓣花更复瓣。像是许多叠的浪花,扑在一起,纠住了扯不开,结成一攒花——这就是栀子花的神话吧!   假的解除警报不久就拉响了,大家都上了车,车子循着该走的正路把各人送入该过的正常生活中去了,而那一树栀子花复瓣的白和复瓣的香都留在不知名的篱落间,径自白着香着。    张晓风的散文三:香椿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不知为什么,椿树是传统文学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我把树芽带回台北,放在冰箱里,不时取出几枝,切碎,和蛋,炒得喷香的放在餐桌上,我的丈夫和孩子争着嚷着炒得太少了。   我把香椿挟进嘴里,急急地品味那奇异的芳烈的气味,世界仿佛一刹时凝止下来,浮士德的魔鬼给予的种种尘世欢乐之后仍然迟迟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觉得我是能说的。   “太完美了,让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吧!”   不纯是为了那树芽的美味,而是为了那背后种种因缘,岛上最南端的小城,城里的老宅,老宅的故园,园中的树,象征父亲也象征母亲的树。   万物于人原来蚵以如此亲和的。吃,原来也可以像宗教一般庄严肃穆的。

张晓风的散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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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包出炉时刻   我最不能抗拒的食物,是谷类食物。   面包、烤饼、剔圆透亮的饭粒都使我忽然感到饥饿。现代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吃肉的一代”,但我很不光采的坚持着喜欢面和饭。   有次,是下雨天,在乡下的山上看一个陌生人的葬仪,主礼人捧着一箩谷子,一边洒一边念,“福禄子孙——有喔——”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忽然觉得五谷真华丽,真完美,黍稷的馨香是可以上荐神明,下慰死者的。   是三十岁那年吧,有一天,正慢慢地嚼着一口饭,忽然心中一惊,发现满口饭都是一粒一粒的种子。一想到种子立刻懔然敛容,不知道吃的是江南那片水田里的稻种,不知是经过几世几劫,假多少手流多少汗才到了台湾,也不知它是来自嘉南平原还是遍野甘蔗被诗人形容甜如“一块方糖”的小城屏东,但不管这稻米是来自何处,我都感激,那里面有叨叨絮絮的深情切意,从唐虞上古直说到如今。   我也喜欢面包,非常喜欢。   面包店里总是涨溢着烘培的香味,我有时不买什么也要进去闻闻。   冬天下午如果碰上面包出炉时刻真是幸福,连街上的空气都一时喧哗哄动起来,大师傅捧着个黑铁盘子快步跑着,把烤得黄脆焦香的面包神话似的送到我们眼前。   我尤其喜欢那种粗大圆涨的麸皮面包,我有时竟会傻里傻气地买上一堆。传说里,道家修仙都要“避谷”,我不要“避谷”,我要做人,要闻它一辈子稻香麦香。   我有时弄不清楚我喜欢面包或者米饭的真正理由,我是爱那荧白质朴远超乎酸甜苦辣之上的无味之味吗?我是爱它那一直是穷人粮食的贫贱出身吗?我是迷上了那令我恍然如见先民的神圣肃穆的情感吗,或者,我只是爱那炊饭的锅子乍掀、烤炉初启的'奇异喜悦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个杂乱的世纪能走尽长街,去伫立在一间面包店里等面包出炉的一刹那,是一件幸福的事。    蚵仔面线   我带小女儿从永康街走,两侧是饼香葱香以及烤鸡腿烤玉米烤蕃薯的香。   走过“米苔目”和肉糠的摊子,我带她在一锅蚵仔面线前站住。   “要不要吃一碗?”   她惊奇地看着那粘糊糊的线面,同意了,我给她叫了一碗,自己站在旁边看她吃。   她吃完一碗说:   “太好吃了,我还要一碗!”   我又给她叫了一碗。   以后,她变成了蚵仔面线迷,又以后,不知怎么演变了,家里竟定出了一个法定的蚵仔面线日,规定每星期二一定要带他们吃一次,作为消夜。这件事原来也没有认真,但直到有一天,因为有事不能带他们去,小女儿竟委屈地躲在床上偷哭,我们才发现事情原来比我们想象的要顶真。   那以后,到了星期二,即使是下雨,我们也只得去端一碗回来。不下雨的时候,我们便手拉手的去那摊边坐下,一边吃,一边看满街流动的彩色和声音。   一碗蚵仔面线里,有我们对这块土地的爱。   一个湖南人,一个江苏人,在这个岛上相遇,相爱,生了一儿一女,四个人坐在街缘的摊子上,摊子在永康街(多么好听的一条街),而台北的街市总让我又悲又喜,环着永康的是连云,是临沂,是丽水,是青田(出产多么好的石头的地方啊!)而稍远的地方有属于孩子妈妈原籍的那条铜山街,更远一点,有属于孩手父亲的长沙街,我出生的地方叫金华,金华如今是一条街,我住过的地方是重庆和南京和柳州,重庆、南京和柳州各是一条路,临别那块大陆是在广州,一到广州街总使我黯然,下船的地方是基隆,奇怪,连基隆也有一条路。   台北的路伸出纵横的手臂抱住中国的版图,而台北却又不失其为台北。   只是吃一碗蚵仔面线,只是在小小窄窄的永康街,却有我们和我们儿女对这块土地无限的爱。    有些人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在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不美呢?)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   “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   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   “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胁下生翅一般一一我生平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为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忽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   “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   “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   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   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她的眼睛闭着,黎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   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冽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但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自己和别人一样地漠然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据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   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人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清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七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   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而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拣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丽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国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