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的战略定位
导读: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建设、培养可持续消费模式、发展生态产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等多领域、多层次、多视角的建设内容。在注重生态产业文明(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服务业)建设同时,需要兼顾生态制度文明、生态意识文明(包括树立生态忧患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审美意识和生态责任意识)和...
(二)战略定位 1.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和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快构建有利于守住生态底线的制度体系。[4] 2.西部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建立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机制,健全绿色发展市场机制和绿色金融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大数据共享和应用,完善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构建培育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的制度体系。 3.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完善生态保护区域财力支持机制、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护林服务机制,深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加快构建大生态与大扶贫深度融合、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 4.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加强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推动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机构全覆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 5.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区。深化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机制,充分发挥其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助推地方绿色发展、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