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沉降的破坏性损失评价
导读:地面沉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会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地面沉降不利于城市建设,容易造成建筑物地基不牢固,致使房屋倒塌。当沉降较为严重时,会破坏城市设施,导致工程设施沉陷、开裂、变形甚至崩倒。道路地面沉降会出现凹凸不平或开裂,而桥梁下沉变形,会造成安全隐患。地下管道会随着地面下沉而破裂。地面下...
地面标高损失应进行评价,以填平地面沉降值所用土方价值进行评价。 地面沉降的成灾范围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受灾体包括全部的房屋建筑设施、交通道路和城市管网生命线工程。地面沉降的不均匀性决定了对受灾体的破坏程度很不一样。而且地面沉降是一种缓发性的地质灾害,这一特性决定了地面沉降灾害受灾体的破坏损失必然是一个缓慢的连续累积式过程,其损失值是随着地面沉降灾害的发展而连续积累的。其损失从微乎其微到损失较明显,直至造成巨大损失,是一个持续的漫长的过程。截止到目前的破坏损失率等于此前各个受灾年破坏损失之和。其灾害损失决定于受灾体价值和价值损失率。 一、受灾体价值核算 房屋价值核算依据统计的城市规划区内房屋面积,按照现状条件下的建筑成本:砖混楼800元/m2,低层框架楼1400元/m2,高层框架楼1800元/m2,平房400元/m2,参照房屋的新旧程度进行折算核定。中心区域房屋总价值748962万元,外围区域房屋总价值610647.2万元。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及道路不区分新旧,统一按照现状成本价核算,其单价分别是450元/m、380元/m、650元/m、400元/m、140元/m。则城市中心区域上述各种管网的价值分别为59600.19万元,城市外围区域上述各种管网的价值分别为17014.72万元。 二、受灾体价值损失率 受灾体价值损失率是指受灾体遭受灾害损失的价值与受灾前受灾体价值的比率。受灾体价值损失率是核算期望损失的主要依据,据罗元华、张梁、张业成编著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资料,地面沉降受灾体损毁程度及价值损失率与地质灾害危害强度的对应关系属非标准的不等级递变型,二者呈同向变化,但二者级次并不严格对应,通常受灾体损毁程度等级低于灾害危害强度分区的受灾体平均价值损失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房屋、铁路、公路、桥梁、生命线工程……与地面沉降、地裂缝……危害强度之间属于这种关系,根据实际调查统计,这些灾害的轻度危害区、中等危害区和严重危害区对应到受灾体所形成的平均价值损失率大致分别为2%、15%和30%。 廊坊市城市规划区地面沉降漏斗中心区累计沉降量大于500mm,外围350~500mm,对应灾害危害强度为中等—轻微危害区和轻微危害区,受灾体价值损失率宜为5%和2%。 三、地面沉降灾害的破坏损失评价 根据受灾体价值和价值损失率可计算出不同区不同受灾体类型的灾害损失,结果见表3-14。 表3-14 地面沉降灾害不同区不同受灾体类型的灾害损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