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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已离职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读:1、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2、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3、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4、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品牌型号:Xiaomi 12S Pro系统版本:MIUI 13.0.13 软件版本:微信8.0.30 佛山已离职提取公积金可以通过点击微信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微信公积金的提取业务1、点击公积金 在微信中点击城市服务,点击公积金。 2、点击公积金业务办理 在公积金服务中点击佛山公积金服务,点击公积金业务办理。 3、点击提取业务 在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点击提取业务,即可进行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