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调整2021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金额的通知!
编辑:范文君 更新时间:2024-06-19 17:23:00
导读:2公里,在雷锋大道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820米,右转进入雷锋大道 7.长沙市内驾车方案 1) 沿雷锋大道行驶5.7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旺旺东路 2) 沿旺旺东路行驶1.6公里,左转进入望城大道 3) 沿望城大道行驶270米,右后方转弯 4) 行驶70米,到达终点 终点: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
10月9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额的通知,对最高月缴存和最低月缴存数额调整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现就2021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金额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金额 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074元,以此为基数计算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金额,具体为最高月缴存金额=71074(元)÷12(月)×3(倍)×12%(比例)×2(单位和个人)=4264元(四舍五入)。 二、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金额 根据《关于湘潭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85元,合计最低月缴存额为170元。 特此通知。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