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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导读:南通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方式是:1、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2、登陆网站查询 (1)登陆南通住房公积金网个人公积金查询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2)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及密码,一般初始密码是000000 (3)点击“提交”即可查询 ...

南通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首先到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进行盖章;2、拿申请表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顺便提交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资料;3、经过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一般情况下,3天之内,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