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学生抓鱼溺水,学生溺水事件完整一点,详细一点的
本文目录索引
- 1,学生溺水事件完整一点,详细一点的
- 2,吃河豚鱼死了,意外保险赔付吗?
- 3,急需,今日说法观后感50字10篇
- 4,急需两篇《今日说法》观后感
- 5,为了防范青少年意外溺水事故,学校是否应该开办游泳课?
1,学生溺水事件完整一点,详细一点的
2011年全国中小学生溺水事件
3.14下午福建闽侯实验中学几个学生到闽江游泳,结果一人溺水死亡。当晚家长不见孩子回去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听说第二天发现闽江边有个书包,然后下水打捞到孩子的尸体
中新网乌鲁木齐4月6日电(汪渝 齐军杰)5日20时许,新疆阿克苏市发生一名儿童溺水身亡事件:该市红旗砖瓦厂旁水域内两儿童在一水坑旁戏水,一名7岁左右的小孩不幸掉入水坑内溺水身亡
4月11日上午10时30分,海南省保亭县一名少年在保城东河边玩耍不慎溺水身亡;下午14时,定安县南渡江3号沙场一名工人在作业时因操作不慎溺水身亡
4月20四川自贡贡井区成佳镇发生一起初中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每年夏季都会发生这类事故,这是今年贡井区第一例。孩子们啊,水是会要命的啊,还是在家里洗澡吧。
4月23日下午,廉江市安铺镇3男孩结伴下河捞蚬不幸溺水,导致2死1失踪。当天18时许, 安铺镇大烟楼村16岁的林XX、15岁的何XX和11岁的林XX,相约到九洲江下游安铺镇久受埇村河段捞蚬帮补家计,不料发生溺水事故。3男孩因溺水失踪时间过长,已无生还机会,经搜寻打捞后找到2名溺水男孩尸体,仍有1人失踪,搜寻打捞工作仍在进行中
4月26日13时30分十四名流沙城西中学的学生(学校中考停课半天)约齐在流沙西街道南平里黄金辉的楼下会合后一起骑自行车到大南山镇三坑水库游玩,14时许到达三坑水库后,李东鑫、许彬坚、朱家立、李泽波、陈楚琦(以上五人年龄均系16匀、均系初二四班学生)、李佳享(17岁,初二六班学生)等六各男学生临时决定到水库中游泳,后李永鑫与许彬坚在游泳过程中沉入水中。至19时32分李东鑫(男,16岁,流沙西街道赵厝寮人)于17时42分打捞上来,许坚彬(男,16岁,燎原镇泥沟村人)于17时42分打捞上来,后经120医生现场确认二人均已死亡。
2011年,4月26日下午4点50左右,位于湖北省赤壁市车埠镇小学五(二)班十一岁汪同学在学校组织补课期间离校,和同班4名同学去车埠粮店后河边玩水,不幸落水身亡(汪同学离校未补课,学校没有通知家长)学生家长一直以为学生在校补课)。
2011年4月26日,安徽省六安市一所小学6年级的多名男生各自在家吃过午饭后,来到距离学校不远的淠河寿县段河边玩耍。一名男生在洗脸时不慎落水,其他人见状纷纷下水施救,危急时刻4名已经脱险学生手拉手救最先落水的男生,不幸5人均被急流冲走
4月27日,来东莞打工的八名四川彝族少女在东江石碣镇沙腰码头发生溺水事故,造成四死一伤。有救人工友称,事件的原因是一女工在散心时想不开自杀,其他女工为救人而溺亡。
4月29日,五一假期前一天,安徽省安庆市接连发生两起初中生游泳溺亡事故,三名初中学生不幸遇难。第一起事故发生在4月29日14时许,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红星初级中学4名初三男生在中考体育考试结束后,和该校3名初一、初二学生,一共7人来到该镇南埂村江滩边坐着聊天,后初三学生唐某某和张某某跑到上游,脱衣下水游泳。过了一会,其他学生赶来时发现其中一人头已被水淹没,两只手在不停拍打,他们便急忙呼喊救人。昨天上午,15岁男生张某某的遗体已被打捞上岸,另一位遇难的学生唐某某的尸体正在打捞之中。
另一起事故发生在4月29日17时许。据当地警方介绍,当天16时20分,安庆市大龙山中学初二学生王伟(化名)放学后,和两名同学结伴去家附近的池塘游泳。17时许,三人在水塘游泳时,不慎滑入池塘一坑洼处,双脚陷入淤泥中,王伟的两名同学奋力挣扎爬出了池塘,而王伟在淤泥中越陷越深,人随之被水淹没。两名爬上岸的同学见状大声向附近群众呼救。但为时已晚,18时许,王伟的遗体被群众打捞上岸。
2,吃河豚鱼死了,意外保险赔付吗?
河豚属于国家禁品,故意吃河豚中毒者,并不在普通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内,消费者需要明确这一点。另外,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河豚是国家保护动物,正濒临灭绝,市民应自觉保护这一物种。 河豚属于国家禁品,故意吃河豚中毒者,并不在普通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内,消费者需要明确这一点。另外,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河豚是国家保护动物,正濒临灭绝,市民应自觉保护这一物种。 河豚属于国家禁品,故意吃河豚中毒者,并不在普通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内,消费者需要明确这一点。另外,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河豚是国家保护动物,正濒临灭绝,市民应自觉保护这一物种。 河豚属于国家禁品,故意吃河豚中毒者,并不在普通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内,消费者需要明确这一点。另外,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河豚是国家保护动物,正濒临灭绝,市民应自觉保护这一物种。 河豚属于国家禁品,故意吃河豚中毒者,并不在普通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内,消费者需要明确这一点。另外,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河豚是国家保护动物,正濒临灭绝,市民应自觉保护这一物种。
3,急需,今日说法观后感50字10篇
今日说法观后感50字难以说一句完整话,观后感怎能表达?
1, 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溺爱,将会是一场灾难的开始。
2 ,
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
3,
福州市一个雇主经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终于有一天将小保姆殴打致死。为了毁尸灭迹,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将尸体火化。法院判决,雇主故意伤害死缓,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专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国家应该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这种存在个人雇佣关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证。另外,为了约束保姆的行为,雇主应该与保姆签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4,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结果猝死。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是只构成盗窃罪。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5,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双方各执一词。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6,
建筑商齐女士投入了百万元建造的一栋楼房,因建设方的破产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没要回一分钱,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分没有兑现。在无法讨回债务后她上诉到区法院,虽然胜诉了,下达的判决书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后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属一市的县法院因建设方曾欠有其辖区某单位20万的债务,就大胆地将此楼180万给拍卖了,钱到那儿去了至今都还在闪烁其词,其间还出现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办了假房产证(已潜逃)拐走了100万,个中缘由可想而知,而伤害最深、苦难最重的倒是齐女士和工人们。
7,
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8,
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9,
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
10,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交通肇事司机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农村户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4,急需两篇《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7月4日) 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相对矿井工人不一定能兑现的一二十万的死亡赔偿,可以看出人命还是有贵贱之分。 我不禁想起“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老话。看来当官的利润比做什么生意来的都大,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县官都这么不得了呢?站在法庭上的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有很多“心得体会”。王临风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3年县长任期,武保安受贿不过十数万,而当了县委书记后,8个月即敛财500多万元。我们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一把手权力集中到了何等地步,按权分赃的潜规则已何等分明。“我和武收钱收得都有点害怕,可是没办法”。武保安的老婆王临风退休后主要干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到银行存款。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她频繁进出附近的储蓄所,有时两天存一次,有时一天存两三笔,次数之多、数额之大,都令人咋舌。让人无比郁闷的是,社会呼声甚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哪里?像武保安这样的官场富豪不断涌现,已直戳官员财产监督软肋,建立完善官员财产监控体系却一直是空谈。 欲刹住卖官腐败歪风,笔者倒有一个馊主意:与其让贪官卖官而中饱私囊,倒不如将卖官合法化,公开化,把卖官收入上缴国库或各级财政,然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造福社会和人民。当然,这只是玩笑。社会主义的中国岂能如此乱搞?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卖官是无本生意,其利润何止300%?卖官者岂能不疯狂?不过,疯狂也许就意味着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刚刚出笼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起来,“踢”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板,目不转睛地看起了电视。突然,一个响亮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他是雷锋!……”这时候《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面对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难矣。”对于中国法律界而言,并不缺少批判者,缺少的是建设者。作为法制节目,《今日说法》以普法为核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为人民群众打开学习和理解法律的窗口 2002年10月份,为了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今日说法》推出了三集系列节目《创举》。该片回顾了普法工作经历的艰辛岁月,也对当前普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这也是第一部全面反映和总结中国普法工作成就的片子。 2002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普法宣传日,也是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的日子。为此,《今日说法》全力打造“12·4”系列活动。活动包括“2002年度百姓关注的十大法治说法评选”、10期特别节目报道、于12月4日一套播出的一台90分钟的晚会《法制的力量——2002》和十套播出的一期60分钟的专题片《追忆似水流年》。自从“十大说法”的备选话题在网上公布以来,已有20万人次登陆投票,充分表明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制社会的逐步完善。广大观众已经把《今日说法》当成推进法律进程的窗口和他们信赖的良师益友。 这个节目的内容对市民们很有用的。它从众多的案件中选某此很有意义案例,向市民介绍案件的经过,案件的侦破过程,以及案件给人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让人们提高警惕,并邀请法律顾问来讲解法律上的知识和案件所牵扯的法律上的那些条文.使市民们能够多了解法律知识.其中很多离奇案件是怎样破的,从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剖析。让市民知法、学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创建学习交流平台。 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今日说法》是我学习的重要对象。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专家点评,加强了我对法律知识和办案实践的知识,为我的学习提供了更宽广的平台。 最后,我希望《今日说法》做到独立、冷静、理性,要替法治说话,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同时对未来社会法治走向具有独到的声音和影响力,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 2
5,为了防范青少年意外溺水事故,学校是否应该开办游泳课?
我个人认为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游泳课。
一、游泳是一项求生技能。人的一辈子很长,意外随时可以发生,游泳是一项求生的技能,当发生溺水之后,我们可以自救,也可以救人。每年发生不少的孩子溺水事件,真是让人痛心啊,如果我们学会了游泳这种求生的技能,类似事件就会相对减少。
二、游泳是一项运动,它能强身健体。游泳作为一项运动,有很多孩子都喜欢,热爱游泳运动,积极参加游泳运动,这对孩子的健康是非常有利的,我们应该予以支持。
三、游泳运动员的苗子可以从娃娃抓起。通过开设游泳运动课,可以提早发现具有游泳天赋的孩子。早发现早培养,为国家提供更多体育好苗子。
学校该不该开设游泳课,这不是某个学校能够决定并付诸实施的事。而且现阶段各学校也根本没有开设游泳课的条件。开设游泳课还得国家层面做出决定,并能慢慢地去落实。
学校开设游泳课我认为很有必要。游泳不但可以健身强体,而且对孩子的安全也是一份保障。每年一进入夏季全国各地总会发生学生因私自下河游泳而发生溺亡事故。如果从小就教会孩子的游泳技能,这样的悲剧就会少很多。孩子们掌握了过硬的游泳技能,对孩子一辈子都有好处。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发生洪涝灾害,都要组织人员抗洪救灾,到时从小就学会游泳的人就可以大显身手,为抢救人民的生命财产供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