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导读:2019年7月起南京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为3363元/月,上限为16842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随之调整。自2019年7月起,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低于673.6元的,统一调整至673.6元;高于673.6元的,沿用其6月缴费额。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须在本年度首次缴费前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
2022年南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如下:筹资标准:1、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6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30元/人年。2、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6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10元/人年。3、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3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年。4、大学生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