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导读: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2023年7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支付标准:21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74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1510元/月。
24个月。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二、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标准1.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2.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上海哪些情形暂停失业保险领取1.应征服兵役的;2.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3.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的;4.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6.移居境外的;7.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的。法律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十一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