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L/C是什么意思?要详细的)
导读:【Payment terms: By L/C at sight or T/T advance】意思是 【付款条款:通过即期信用证或者预付款】【国际贸易理论中即期信用证含义】即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即期信用证下,受益人一般不需要开立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只凭全套合格...
L/C的英文全称是letter of credit,即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指银行应进口商(买方)的要求,向出口商(卖方)开具的书面证明,以保证其承担货款的责任。 在信用证中,银行授权出口商在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以银行或其指定银行为付款人开出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按要求附上装运单据, 并按时到指定地点收款。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是银行信用干预国际货物购销价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相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都能获得银行融资的便利,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由于信用证是单证业务,银行不询问货物质量,所以可以要求对方在信用证中提供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明,并明确注明货物的数量和规格。如果受益人提交的检验证明结果与证明中的规定不符,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拓展资料1、信用证内容应完整,严格以合同为准。应在信用证中注明的合同贸易条款必须注明,不能使用“XX号合同规定”等类似表述。信用证有其自身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应参考或附于其他合同文件。 UCP 500 规定,如果信用证包含某些条件但不要求提交与其相符的单据,银行将把这些条件视为“未指定并忽略它们”。因此,进口商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应将合同的有关规定转为单据,而不是复印。2、合同约定货物按不同规格包装的,应要求受益人在信用证中提交包装;合同按CFR条款订立,信用证应要求受益人提交已发运的清单。提单上应注明已付运费等。合同约定开证日期的,进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开信用证;如合同仅规定装运期的起止日期,受益人应在装运期开始前收到信用证;如果合同只规定最迟装运日期,应在合理时间内开立信用证,以使卖方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货物装运。通常在交货日期前大约一个月到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