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编辑:范文君 更新时间:2024-07-12 04:24:00
导读:(一)公共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中农建工交任意一行Ⅰ类银行账户;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配偶的中、农、建、工交任意一行Ⅰ类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申请人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其他...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