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编辑:范文君 更新时间:2024-07-12 09:42:00
导读: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提取凭证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4、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①购买商品房...
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提取: 1、先向用人单位说明相应的提取情况,由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拿着提取辩侍巧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申请,并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会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且通知当事人,准予提取的,会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携键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谈敬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