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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路1711号,上海医保卡办理地点

本文目录索引

1,上海医保卡办理地点

  医保卡》办理办法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地点有:
  1 黄浦区医保办 南苏州路343号 200002 63210916
  2 卢湾区医保办 鲁班路390号 200023 53029199
  3 徐汇区医保办 大木桥路104号 200032 64188932
  4 长宁区医保办 长宁路895号 200050 62124873
  5 静安区医保办 常德路940号 200040 62580478
  6 普陀区医保办 大渡河路1711号 200333 52804754
  7 闸北区医保办 原平路363号 200436 66551633
  8 虹口区医保办 赤峰路352-356号 200092 55888140
  9 杨浦区医保办 兰州路1118号 200082 65890960
  10 闵行区医保办 水清路530-546号 201100 54135063
  11 宝山区医保办 宝东路879号(海江路口) 201900 56113026

  12 嘉定区医保办 嘉定镇博乐路70-2号 201800 39912079
  13 浦东新区医保办 张扬路3059号 200135 50353961

  14 金山区医保办 石化卫零路357号 200540 67241144
  15 松江区医保办 荣乐中路700号 201600 67817674

  16 青浦区医保办 青浦镇环城路1号 201700 59737532
  17 南汇区医保办 惠南镇人民西路88号 201300 58028241

  18 奉贤区医保办 南桥镇南奉公路9240号 201400 57423112
  19 崇明县医保办 一江山路567号 202150 59628976

上海医保卡办理地点

2,上海社保卡补办地点

有很多网点办理流程: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注: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1、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充值;2、系统默认充值到余额宝中,若需充值到支付宝账户余额中,请选择充值到余额——储蓄卡,网上银行一栏,点击选择其他——招商银行——下一步;注:信用卡不能给支付宝账户充值。3、输入充值金额,系统默认勾选同意快捷支付服务及服务协议,需要取消勾选后,才可以显示点击登录到网上银行充值入口,点击即可;4、按照银行页面的提示输入银行账户和密码等信息即可完成充值。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上海社区医保办理地址电话是多少

上海医疗保险办理指南报销比例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住院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报销范围1在职员工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在职职工住院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2退休人员3非在职退休人员4大学生更详细资讯:2016上海最新医保政策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大全不予报销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报销条件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3、资料完备报销材料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留院观察费用报销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销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报销地点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电话:(021)50353961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闵行区水清路530-546号(近报春...电话:(021)54135063长宁医保中心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电话:021-52065400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地址:南宁路9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168号(近浦东南路)电话:021-50567061电话:021-64164870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华隆大厦1楼(近四川中路)电话:021-63215132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711号电话:021-52804754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赤峰路352-356号电话:021-55888140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电话:021-65890960上海市医保中心地址:康定路805-807电话:021-62554838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上海社区医保办理地址电话号码是多少钱

上海医疗保险办理指南报销比例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住院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报销范围1在职员工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在职职工住院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2退休人员3非在职退休人员4大学生更详细资讯:2016上海最新医保政策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大全不予报销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报销条件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3、资料完备报销材料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留院观察费用报销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销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报销地点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电话:(021)50353961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闵行区水清路530-546号(近报春...电话:(021)54135063长宁医保中心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电话:021-52065400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地址:南宁路9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168号(近浦东南路)电话:021-50567061电话:021-64164870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华隆大厦1楼(近四川中路)电话:021-63215132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711号电话:021-52804754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赤峰路352-356号电话:021-55888140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电话:021-65890960上海市医保中心地址:康定路805-807电话:021-62554838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上海医保卡领取地点

医保卡办理是联网的,如果有单位已帮你缴纳了医疗保险,在你的医疗保险缴纳成功完成第一次缴费之后,就可以拿着身份证原件,去上海任意一家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了。 如果本人不方便前往的,可以请人代领。带好你的身份证原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有的医保中心周六不上班的,所以如果周六前去的,一定要提前通过网站或者电话确认下。 扩展资料现阶段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 (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 (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6,上海全区、县社保中心一览表地址和电话?

闵行区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莘松路385号(莘西路)

徐汇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徐虹北路) 地址:徐虹北路80号 电话:021-64476807

杨浦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杨浦区江浦路736号(济宁路)


长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天山路38号 电话:021-52063806

嘉定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镇塔城路360弄8号
静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221号 电话:(021)62312626

普陀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普陀区武宁路1032(近南石路) 电话:021-52667869

松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中路248号 电话:(021)67715458

杨浦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地址:杨浦区隆昌路(近控江路) 电话:(021)55530184

奉贤区南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南桥环城西路479
金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沈浦泾路55号

宝山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地址:牡丹江路632临

闸北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地址:秣陵路80号华象大楼5层

虹口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地址:飞虹路288弄3号1层102室


黄浦区社保中心(黄浦区分部) 地址:黄浦区陆家浜路265号
崇明县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人民路181号临附近
社保中心(青浦区分部)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200号

7,上海的医保中心的具体地址?

1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康定路805号 200040 62554838

2 上海市医疗保险信息中心 康定路805号 200040 62552759

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康定路805号 200040 62558001

4 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 武定路1100号 200040 62727111

5 上海市医疗保险咨询中心 武定路1102号3楼 200040 962218(咨询及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