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落户政策,北京户口落户政策2021最新
本文目录索引
- 1,北京户口落户政策2021最新
- 2,2021年北京随迁落户有哪些新政策?
- 3,北京户口落户政策
- 4,北京户口落户条件有哪些
- 5,2021年北京户口落户最新政策是什么
- 6,2021年北京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1,北京户口落户政策2021最新
北京户口落户政策2021最新是:1、凡纳税额超过300万元的工商业主,可将自己和家人的户口由外地迁至北京;2、普通的北京市民,其外地配偶只有年满45岁婚龄10年以上方可迁户口入京。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3、工人单调进京政策放宽九类子女或配偶可办北京户口北京市;4、毕业后直接进国家各部委;5、非京籍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退役后可落户北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2021年北京随迁落户有哪些新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随迁落户条件如下:1、夫妻投靠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2、子女投靠条件:(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注: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3、老人投靠条件:(1)无业老人申请,男性需超过60周岁,女性需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离退休老人,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3,北京户口落户政策
关于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相关问答1、什么是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答: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期,北京市公安机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及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2、北京公共户怎样设立?答: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3、谁有资格申请公共户落户?答:(1)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2)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3)因离职户口需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4)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住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5)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以上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4、办理公共户需要哪些材料?答:(1)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3)不同情况对应的不同材料房屋产权交易:《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离职的: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4)新生儿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5)《迁入公共户承诺书》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等。5、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答:(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申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租房承租人申请迁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做出户迁移决定前,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滞留户口人员或监护人7日内未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未被采纳,予以迁移6、公共户将来怎样管理?答:(1)公安机关为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2)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户内人员要申请换发新的《常驻人口登记卡》。(3)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关于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的通知京公人口基层字【2021】339号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统一本市农业和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通知如下:一、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二、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登记。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4,北京户口落户条件有哪些
北京户口落户条件: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新生儿目前北京新增户箱最多的情况。父母一方为京籍,就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2、有条件投靠者妻投靠的条件包括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被投靠人是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3、高端人才主要是高层次海归、博士后等特殊人才;4、应届毕业生应属毕业生可通过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实现留京;5、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6、商人为北京市经济发展作出献的商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可在北京落户;7、其他人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等,就有机会 得北京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
5,2021年北京户口落户最新政策是什么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7号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7月12日
6,2021年北京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7号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