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兵为什么不能射杀,战争中为什么不能射击跳伞飞行员?
本文目录索引
- 1,战争中为什么不能射击跳伞飞行员?
- 2,战争中是不能射击跳伞飞行员的,为什么?
- 3,二战:国际惯例不能射杀跳伞的飞行员,知道为什么吗
- 4,战场上为何不能射杀跳伞的飞行员?
- 5,空降兵在空降过程中,能开枪射击么
- 6,打仗时,为什么射击跳伞飞行员是违法的
1,战争中为什么不能射击跳伞飞行员?
战争中不能射杀已经跳伞的飞行员,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方国家的骑士精神,他们认为跳出机舱的飞行员与放下武器的士兵一样,都是没有战斗力的非武装人员,射杀没有还手能力的人,哪怕是原来的敌人,都是违反人道主义精神的行为,是懦夫的表现。 所以无论是一战还是二战,西方国家都在践行着这一不成文的规定。即使是二战时期的德国纳粹军官,也严格要求自己的士兵不能对跳出机舱的飞行员开火,否则开火的士兵也将被当场枪决。传统的骑士精神让残酷的战场偶尔闪现出一丝仁慈。 这条规定最早成文是在1977年,它被大多数国家默默执行数十年后,被正式列入了《日内瓦公约》。公约中明确规定跳伞的飞行员受到公约的保护,任何国家都不能以地面或者空中的火力攻击这些飞行员。 当然,《日内瓦公约》并没有禁止交战双方攻击敌方的伞兵或其他执行军事任务的从天而降的武装人员,因为武装人员从天而降往往带有武器,跳伞也是为了作战,这与跳伞飞行员只是为了求生不同,应该区别对待。 不射杀跳伞飞行员的缘由 众所周知,培养一位优秀的作战飞行员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飞机与火车、汽车等工具不同,它脱离地球引力在天空中翱翔,设备本身就是由更加精密的器械构成,操作这些庞然大物的人员需要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更加强壮的身材体魄。 当今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对飞行员都有着极为苛刻的要求,对民航飞行员的选拔都需要经过层层严格筛选,何况是战斗机飞行员。 以我国培养一位飞行员为例,大概需要8-10年的时间。他们需要考上航天院校,并在里面学习4-5年,之后进入部队继续训练锻造3-5年才有资格独立执行飞行任务。 如此算来,一个合格的战斗机飞行员除了需要8-10年,还需要累积飞行训练时间达到数千小时,花费数十万元才可能培养出才,而具备独立应对各种复杂作战任务和战时情况的优秀战斗机飞行员则更甚。 何况是在科技发展、航天知识储备量不如今天的一战二战时期。战斗机被毁了只要有钱就可以再造一架,但飞行员牺牲了,往往不是有钱就能在短时间内培养出来的。 一战时期的飞行员大多出身贵族,他们不但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还具备极高的素质教养,他们在战场上除了具备战斗知识,也怀有骑士精神。所以一战时期的战斗机飞行员在战机被摧毁后,不但不会被赶尽杀绝,甚至会被敌方好吃好喝款待着,并好好的送回家。 一战中德国有位王牌飞行员,名叫里希特霍芬,他曾击落过近百架敌方战机,但从未射杀过跳伞的飞行员,后来他虽被敌方士兵击中,坠机而亡,但敌方出于敬意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那些不守约君子之约的“小人”之国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遵守“不射杀跳伞飞行员”的君子之约,但也有个别国家做着“小人”的卑劣行径。首先是美国,他们并不十分遵守“不射杀跳伞飞行员”的约定,在战争中如果没有目击者,孤独的跳伞飞行员往往会被美国士兵射杀。 相比美国的“看情况”选择性遵守约定,日本则完全无视该约定。中日战争中,日本战机就多次在空中扫射中国的跳伞飞行员,他们这一行为导致我国飞行员在战场上伤亡惨重。1937年前后一年的时间里,我国就牺牲了十数名空军飞行员。日本的丧心病狂不但体现在他们不遵守约定,还体现在他们的灭绝人性——他们将射杀跳伞飞行员作为一项军事射击科目来演练。 所以在二战后期,美军袭击日本时,美国将军就曾下令并鼓励美国士兵,即使日本的战斗机被击中,也不要放过日本跳伞的飞行员。有一个故事说二战时日本击落了美国的一架战机,当美军飞行员在跳伞的时候,日本飞行员伸头查看,结果被跳伞的美国飞行员一枪毙命。这算是恶有恶报的典型了。 “不射击跳伞飞行员”的规定虽然早在1977年就被列入《日内瓦公约》,但时至今日,依然有一些国家不遵守。2015年时,叙利亚反对派就曾射杀了一名俄罗斯的飞行员。战斗民族哪里能忍这样的欺辱,3天后,俄罗斯的特种部队袭击了这支反对派队伍,并消灭了上百人。由此可见,不遵守约定是会招来对方的大肆报复,尤其是像俄罗斯这样的军事大国。 战争中不射杀跳伞的飞行员,无论是出于骑士精神的高贵,还是列入《日内瓦公约》的人道主义,出发点本是为了保护生命,但若因飞行员高贵,身价高昂来衡量生命的价值,往往又体现了战争的残酷和人性的无情。
2,战争中是不能射击跳伞飞行员的,为什么?
自人类诞生以来,权力和财富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这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就会制造不少矛盾,甚至还会打响战争。所以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战争似乎从未停止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开始由冷兵器时代过渡到热兵器时代,而战机的出现更是让人类的作战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飞行员作为操控战机的人,在战场上往往能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在战斗过程中,只要看见了敌人就应该立刻展开攻击,但是在国际上却有这样一个规定,那就是在打仗时不能射击跳伞飞行员,这属于非法行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小编必须告诉大家并非所有在战机上跳伞的人都属于飞行员,还有一种特殊的兵种,也会从战机上跳伞下来,它就是伞兵。而伞兵和飞行员不同,伞兵在跳伞过程中也可以对其展开射击。为何两者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呢? 简单来说,伞兵是货真价实的战斗人员,往往具有较强的作战能力,而飞行员更像是技术兵,操作战机的水平较高,但是基本上没有什么战斗力。所以各国会射击跳伞的伞兵,但不会射击跳伞的飞行员。 在所有的兵种里面,飞行员可以说是最珍贵的一个兵种了,国家培养一名出色的飞行员往往要耗费不少心血。所以遇到敌军飞行员跳伞时,与其杀了他还不如让他充当俘虏,毕竟飞行员对于战机十分了解,可以提供不少有价值的信息。 其实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射击飞行员的情况尤为常见,但是随着战事的不断推移,各国开始逐渐意识到,飞行远其实比战机更为珍贵,因为战机没了还可以继续研制,但是飞行员没了就需要花几年的时间才能重新培养出来,所以各国逐渐形成了不杀飞行员的共识。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战机就是飞行员的武器,当一名飞行员选择跳伞时和缴械投降的士兵没有任何区别,既然飞行员已经放下了他的武器,我们也没有必要继续攻击对方。 不过,战场上的情况往往难以预测,所以即便大家都默认了这个规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出现射击飞行员的情况,毕竟在战场上只要不属于同一阵营,统统都是敌人。
3,二战:国际惯例不能射杀跳伞的飞行员,知道为什么吗
只是个不成文的规定而已
这个传统起源于一战,那时候飞行员多为贵族,如鼎鼎大名的“红伯爵”里希克.伯芬就是贵族,他们奉行骑士精神,而飞行员则被称为飞行骑士,那个时候飞机不配备降落伞(为了防止飞行员“轻率地”放弃飞机),常有迫降的飞行员被俘后被好吃好喝好招待。
二战的时候日内瓦公约规定跳伞的飞行员被视为脱离战争的战斗人员,应受战俘待遇,受国际法保护。
不过二战中唯一一个无视日内瓦公约的就是日本,太平洋战争期间,公然射杀美军跳伞飞行员,甚至把“不惜一切代价杀伤美军飞行员”写入作战条例。
4,战场上为何不能射杀跳伞的飞行员?
一名合格的战斗机飞行员有多珍贵,相信很多人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电影《无问西东》里有这样一个片段,一名美国军官在培训飞行员的时候讲到,在战场上如果遇到危险无法躲避时,飞行员要第一时间保护自己而不是战机,因为战机虽然珍贵但是可以替代,而飞行员却不行,这些飞行员每一个都是万里挑一无法取代的。 有人说,一名出色的战斗机飞行员价值抵得上10台战斗机,这句话其实一点不为过。不管是哪个国家,战斗机飞行员都是最少的兵种之一,而且还是花费最高的兵种之一,即使是美国也不例外。因此,在战场上一旦发现敌方跳伞的飞行员,只俘虏却不射杀就成了一个普遍的共识,因为尊重是相互的。 当然了,除了战斗机飞行员太过珍贵这个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著名的《日内瓦公约》。根据《日内瓦公约》战场上受伤的,被俘虏的,医护兵及平民都不许杀害的,而跳伞的战斗机飞行员已经对战场不具备威胁了,因此是不允许伤害的。一旦违背了该公约,那就是与全世界为敌。 俗话说,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如果在战场上射杀了对方跳伞的飞行员的话,那将来也会有一天其他国家射杀你国的飞行员的,因此,即便是在二战中如希特勒这样的人也曾下过命令不准射杀对方的飞行员。然而事无绝对,也不是所有人都会遵守这个共识的。在2015年的时候,俄罗斯的一名飞行员就被叙利亚的反对派射杀了,结果几天后,俄罗斯的特种兵直接把这个反对派的老巢给一锅端了,从这也可以看出,在战场上射杀飞行员的后果是多么的严重了!
5,空降兵在空降过程中,能开枪射击么
空降兵在空降过程中,是不能开枪射击的! 1、伞兵的枪械是固定在身上,或者是放在身边的供应包里面的,如果是放在供应包里面,不落地,是取不出枪的。 2、空降兵在空降的过程中,如果在离机之后,开伞之前,伞兵要调整自己在空中的姿态,以便安全开伞,这时候的伞兵,是没有办法摸到枪的。而开伞之后,很快就会落地,没有开枪的时间。
6,打仗时,为什么射击跳伞飞行员是违法的
因为要尽可能的减少战争的破坏力,战争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打垮对手,而是争夺利益,所以当战争进展到不受控制时,所有的参战者都得不到好处。如果不能在战争中得到利益,即便打赢了也是输了。 飞行员作为一种高价值群体,显然是可以成为战争利益的一环的,设立规则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对战争双方而言都是有好处的。 其实像这种规矩自古有之,例如古代战争中被俘虏的贵族,一般都不会被杀,甚至还能受到优待,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自身价值。 扩展资料: 刑事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是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 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没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因此,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刑事违法性之违法具有不同于其他违法行为的特殊性。 在法理上,违法行为可以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此外还有诉讼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共同特征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原因。 而法律规定是各种各样的刑法行为其他部门法的制裁力量,其规范主要由假定与处理两部分构成。 例如,“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是罪状;“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法定刑。 罪状就是刑法规范的假定部分,法定刑是刑法规范的处理部分。 当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故意杀人这一假定性条件时,就应当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法定刑。 在刑法理论上,刑法规范的假定部分规定的是犯罪构成要件。 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这一犯罪构成要件时,其行为才构成犯罪并处以刑罚。 因此,刑事违法性之违法并非是指对刑法规范中的假定性条件的违反,而恰恰是符合。显然,刑事违法性之违法是指违反行为刑法规范前提的禁止性规定。 例如,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表明刑法禁止杀人。 当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就是违反了刑法禁止杀人的规定。 由此可见,刑法的禁止性规定是内在于刑法规范的,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应以其行为是否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为根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