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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宗旨,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什么?

本文目录索引

1,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什么?

红十字会的宗旨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成员。其前身可追溯于1904年3月10日成立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联系,截至2011年底,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334个地(市)级红十字会、2848个县级红十字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有9.8万个基层组织,215.6万名志愿者,11万个团体会员,2658万名会员,其中1775万名青少年会员。 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 (1) 开展救灭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 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观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 举办街道红十字卫生站等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什么?

2,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宗旨是什么?

  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宗旨是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前身可追溯于1904年3月10日成立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联系,下属各地区、行业分会以及高度自治的两个分会——香港红十字会与澳门红十字会。

3,国际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什么?

国际红十字会是一种医疗慈善机构,1863年2月9日由瑞士慈善家杜南首创。初名“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1880年改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864年8月22日在日内瓦签订了第一个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概括地将1863年国际会议决议用国际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国际红十字会从此正式成立。

国际红十字会的世界性组织包括: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协会以及各国的红十字会。总部设在日内瓦。国际红十字会现有成员国139个。国际红十字大会是:“国际红十字会”的最高审议机关。国际红十字大会成员包括各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协会和日内瓦公约缔约国政府的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国际红十字会的重要问题;协调国际红十字会的工作步调;对有关红十字公约提出建议,修改国际红十字会章程等。大会通常4年举行一次,大会休会期间的执行机构是国际红十字会常设委员会,常委会由7人组成。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总部设在日内瓦。

中国红十字会1912年1月15日加入国际红十字会成为其中一员。1919年加入红十字协会。中国政府和红十字会代表曾多次参加国际大会,与国际红十字会各方面进行友好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红十字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缴纳会费;

(四)参加红十字举办的活动;

(五)完成红十字组织交办的任务;

(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七)有对各级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权。

红十字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国家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 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第四条 个人会员会费,由基层红十字会收缴;团体会员会费,由审批发放团体会员证书的红十字会收缴。
第五条 个人会员的会费标准:成人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10元;青少年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
第六条 团体会员的会费标准:单位职工人数200人以下的,年度会费不超过300元;200-500人的,年度会费不超过500元;500-1000人的,年度会费不超过1000元;1000-2000人,年度会费不超过1500元;2000人以上的,年度会费不超过2000元。
第七条 具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双重身份的单位,在单位缴纳团体会员会费的同时,个人会员还应按规定缴纳个人会员会费。
第八条 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并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九条 个人会员会费应由个人负担,不得由所在单位支付。团体会员会费,应从企业管理费或自有资金中开支。
第十条 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 基层红十字会应将收缴会费的20%缴纳上一级红十字会,80%留本级红十字会。县、地、省级红十字会应将收缴会费的30%逐级缴纳上一级红十字会,70%留本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向总会缴纳会费的时间,应在当年12月底以前。全国性行业建立的行业红十字会,比照省级红十字会的比例和做法,向总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费应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会费使用须经各级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或办事机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建立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要接受上一级红十字会对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将年度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情况报上一级红十字会。对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开展好的红十字会,上一级红十字会应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14日制定的《中国红十字会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国际红十字会的宗旨是?

佛教在线6月28日讯 据慧聪网报道: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联合会新闻官员维吉尔·格兰费尔德6月27日在印尼班达亚齐表示,国际红十字会在印尼亚齐灾区重建阶段执行任务时,仍然面对着基础设施和基本生活设施尚未完全修复、建筑材料缺乏、灾民情绪仍不稳定、某些地区治安不靖等难题。在这样艰难环境条件下,国际红十字会人员和服务人员,仍将继续本着红十字会的宗旨,为灾区的重建、改善灾区民众生活和健康提供各项服务。

根据国际红十字会的资料,在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大海啸灾难发生后,国际红十字会和属下各个国家和地区红十字会及时向受影响的十个国家的一百万灾民提供食品和非食品等救援物资的分发、医疗卫生和心理辅导等大量的服务,总共动员了二万二千名志愿人员和数百名工作人员,在各个受灾国家设立共十八个应急中心,三个灾区现场评估和协调小组以及两个重建评估小组。

印尼是大海啸的重灾区,据国际红十字会估计,共有十二万八千多人被夺走了生命、三万七千多人仍然失踪、五十万人流离失所。在印尼灾区,国际红十字会和印尼红十字会向三十四万五千名灾民送达捐赠食品、向五十一万八千多人提供补充食品和非食品、向十四万灾民供应饮用水、向十万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红十字会培训二百名志愿人员和一千名社区志愿人员为灾民提供心理辅导;协助三万一千名灾民寻找失踪亲人。另外,在大海啸发生后,印尼红十字会对在印尼发生的其他至少三十一个自然灾害提供应急服务,协助了十三万人。

格兰费尔德指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救援志愿人员是在极度恶劣、非常困难和危险的条件下进行各项工作的。在许多情况下,志愿人员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提供救助和医疗服务。例如挖掘和清理尸体,工作条件极差且危险,而志愿人员都是十八岁至二十二岁的年轻人,经过红十字会的心理辅导和一定专业的培训,他们都能出色地完成工作。

在灾区重建阶段,红十字会除了继续提供救济物资外,还要参与重建工作。红十字会将在亚齐和尼亚斯岛建造二万二千五百所永久性房屋,修复和重建一百三十所学校和一百四十所健康中心。红十字会还要参与灾区重建的评估工作。红十字会的工作不减反增。

格兰费尔德表示,在重建阶段,红十字会还要面对各种挑战。例如,被地震和海啸毁坏的公路,有不少迄今尚未完全修复。被震过的公路随时可能塌方,临海的公路可能被海水冲垮,公路改道和交通受阻经常发生,而救援人员的工作性质多是现场救助,现场又多在离开市区较远的偏远地方,这给救援人员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又如房屋重建,需要大批建筑材料,而当地建材不足,价格高昂,提高了重建的成本。选择承包公司,也需要进行大量的有关信誉和效率的核查工作。

反政府的“亚齐独立运动”分子在某些地方仍在活动,亚齐的治安仍未完全恢复,这也给红十字会的工作造成困难。格兰费尔德说,不久前香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杨小姐遇到枪击,提醒我们在组织和开展活动时,需要考虑到治安不靖的情况,而作出周到和妥善的安排。

格兰费尔德强调,灾区房屋和硬体重建固然重要,但心理和精神重建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在灾难发生不久,红十字会为失去亲人的灾民提供各种心理辅导,以稳定他们的情绪,并树立重建家园和生活的信心。在重建阶段,一些沿海灾民依恋故土,不愿移地重建新家园;在再谋生计方面,许多人也存在种种困扰和不安。这些也都需要进行耐心的劝导和心理辅导。

5,世界红十字日的宗旨是什么

世界红十字日的宗旨即原则是: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偏见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扩展资料:1948年,经国际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同意,红十字创始人亨利·杜南先生的生日5月8日被定为红十字日。在这一天,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及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都以各种形式纪念这一日子。 1948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协会第20次理事会会议上,批准了执行委员会的建议。于是,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正式确定每年的5月8日为世界红十字日。 1984年,由于不断有穆斯林国家的红新月会加入,世界红十字日正式更名为“世界红十字与红新月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世界红十字日

6,红十字会运动基本原则是( )、( )、( )

红十字会运动基本原则是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 1863年,国际红十字运动在瑞士诞生,以弘扬人道主义为宗旨,奉行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的基本原则,以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易受损人群的生活为目标开展工作,在国际社会享有盛誉。 1904年,中国红十字会成立,红十字运动开始在中国兴起。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进行了协商改组。 1952年7月,我国政府和红十字会代表团出席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代表,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以后,中国红十字会多次被选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成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扩展资料 国际红十字运动由三个部份组成: (1)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亨利·杜南于1863年在瑞士日内瓦创立的私人人道机构。该委员会共有25名委员,国际人道法赋予该组织独特的权力,保护国际和国内武装冲突受难者的生命和尊严。 (2)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创立于1919年,它负责在运动内部协调189个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活 动。在国际上,联合会与各国红会密切合作,负责领导和组织应对大规模紧急事件的救援工作。国际联合会的秘书处设于瑞士日内瓦。 (3)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 世界各国上几乎都有自己的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根据国际人道法原则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章程,每个国家红会在本国开展工作,依据其具体情况和能力,一些国家红会可能会承担一些国际人道法或运动职责并未直接界定的人道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发扬光大红十字精神

7,红十字会有哪项基本原则?

红十字会共有7项基本原则: 1.人道: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要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疾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2.公正: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偏见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3.中立: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4.独立: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该国政府的人道助手并受该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5.志愿服务:本运动是个志愿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6.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7.普遍: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十字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红十字会”这一名词,同时代表了三个名称。一般而言,依照红十字会的“普遍”原则,几乎所有国家都有地区的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而在“统一”原则下,一个国家只有一个红十字会。而原先由亨利·杜南创立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依旧运作,并依照日内瓦公约及相关议定书的规定,提供战俘人道协助、监察战俘待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则负责协调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跨国救援自然灾害的难民。 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在上海创立,起初叫“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1906年,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1907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1912年,“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