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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和部队是干什么的,维和部队是干嘛的?他们属于什么兵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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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和部队是干嘛的?他们属于什么兵种?

联合国维和部队是指的经过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后决定向目标任务区域派出的多国防御性部队。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要求是唯一有权力和责任,采取集体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组织结构。想要派驻维和部队需要安理会15个成员国内至少9个国家表决同意,而且必须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 一般而言维和任务都是在政治协商后达成初步停火协议之后,才派驻到任务区域的,维和任务包括两大类:监督停火和和平维护。 监督停火,这主要是在休战区和停战区设立,由非武装的维和监督团负责。监督交战双方停火,巡逻重点区域、负责双方沟通协商以及进行相关调查活动。维护和平,主要是在任务区执行监督撤军和分离冲突方等任务。参与的否是携带武器的武装维和部队。他们任务范围很广包括情报搜集、监督停火、人道主义支援、维持治安、保护难民等。 联合国维和部队由各成员国派出,大多以发展中国家居多,因为相关维和经费的待遇还是不错的。维和部队直属于联合国秘书长,其日常开销和补给也都由联合国维和经费负担。执行一项任务一般有三个人负责直接领导,秘书长特使、军事指挥官、行政长官。前者负责该项维和任务的全局工作,包括政治沟通、协调斡旋和情况汇报。军事指挥官负责统领指挥维和部队,一般由派遣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担任。行政长官负责后勤和补给相关工作。 执行的由于是非作战任务,多以陆军和武装警察为主,多是轻步兵,没有什么重型武器,配备的也基本都是普通装甲车。这些武器装备只能用于自卫。维和人员都佩戴蓝色的头盔或者贝雷帽,而车辆都换成专门的白色涂装和涂上联合国标识。这些都是为了增加辨识度,力求醒目,所以联合国维和部队也被称为“蓝蓝部队”。执行特别援建任务的可能还有一些工程兵部队,另外还有一些可能为军事医疗人员。 目前总共有11万维和人员,其中武装维和人员有8万人左右,目前每年的经费大概67亿美元。当前联合国在全球总共有16个维和任务,其中15个维持和平行动特派团和1个阿富汗政治特派团(联阿援助团)。冲突最为严重的还是非洲地区和亚洲,从这其实也反映出一个问题贫穷是导致战争与冲突根本原因,而另外就是教派和民族矛盾是激化冲突和矛盾的主要原因。冲突多发生在一国范围之内,相反国与国之间因为领土和主权纷争所导致的冲突并不多。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感谢提供,欢迎大家批评指正留言点赞!

维和部队是干嘛的?他们属于什么兵种?

2,中国驻外的维和部队属于什么性质的?

中国的维和部队是多方面的,主要是1.根据当地的情况派出不同的军种,2.是根据联合国的要求派兵,像在海地地区,中国的维和部队主要是维持当地的治安,以及协助当地的政府,列如保证总统大选的安全进行。所以中国的维和部队主要是防暴部队。又像在中东地区,中国维和部队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当地政府的建设,所以主要派遣的是工兵等非作战部队。
所以维和部队的性质不单是给人家治病和建设,有时也要作为正规军,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作用,这要看当地的情况和联合国的安排
其他经济稍为发达的国家都有维和部队,美法,韩等等

3,维和部队是什么意思

维和部队,即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其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 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在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 扩展资料中国维和部队,是中国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国际法准则,派出的军事部队。 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应联合国秘书长请求,中国自1990年开始,每年向联合国派遣军事观察员执行维和任务。维和警察由各国警方派遣,执行民事任务,履行警察职能。 维和三原则: 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同意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 参考资料中国维和部队-百度百科

4,中国的维和部队“UN”是什么意思?

UN有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意思,而中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一个分支机构。 中国维和部队 中国维和部队,是中国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国际法准则,派出的军事部队。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应联合国秘书长请求,中国自1990年开始,每年向联合国派遣军事观察员执行维和任务。 维和警察由各国警方派遣,执行民事任务,履行警察职能。 产生背景 中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一个分支机构。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跨国界的特种部队,第一支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 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在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

5,中国军队去非洲维和都干什么?

中国军队去非洲维和主要是协助维持当地治安,保护重要人员,协助联合国其他组织在当地的行动并予以保护。 维和部队一般为了避嫌都很少主动出击,而当地武装也知道这些士兵的装备素质都是精锐也很少来真的。从这点看,维和部队比起当地政府军或是非政府武装来要安全得多。但利益冲突是躲不开的,比如前一段时间新闻报导中国维和部队为了从反政府武装手里保护官员曾经和对方对峙过,所幸都没开火和平解决了。所以有一定的危险性。 【相关知识】 联合国维和行动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 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 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联合国维和部队不能主动攻击。

6,维和部队是干什么的

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 1、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2、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3、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统一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 哈马舍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 80年代末期以前的维和行动,都是以哈马舍尔德三原则为基本依据的。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对联合国近四十年的维和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扩展资料: 活动形式 派遣军事观察团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另一种形式。联合国向冲突地区派遣军事观察组,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观察组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提供,由非武装的军官组成。 它的使命是维持和平行动。在执行任务时,观察员不能携带武器,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的内政。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 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 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维和部队

7,中国维和部队主要职责是什么??

顾名思义,维和部队都是由各国军方派遣的,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而维和警察则由各国警方派遣,执行民事任务,履行警察职能。相对来说,维和警察的职能范围较广,所受限制较少。最近我国向苏丹和黎巴嫩派驻的就是维和部队。2001年,中国应联合国要求,第一次向东帝汶派遣维和警察。之后又向海地等国派遣了维和警察。

自1988年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以来,中国先后参加过联合国十多项维和行动,派出了4000多人次的维和人员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联合国维和部队执行任务时跟各国特种部队不同,它必须公开自己的存在,必须行进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广场、热闹地段等公开场合。联合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种形式,其另两种形式是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1)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有两个显著的特征:

一、是非强制性。它的进驻与活动,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其中15个联合国成员国中,最少有9个国家赞成,而且中、美、英、俄、法5个常任理事国没有投反对票),然后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进驻后,一旦该国政府提出撤军要求,必须立即撤出。

二、它具有鲜明的中立性,其成员必须来自与冲突双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它不同于一支真正的军队,它没有战场,没有敌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队。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执行任务时,除进行自卫外,不得擅自使用武力。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内政。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总司令是联合国秘书长。部队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自愿提供。维持和平部队是由武装部队的分遣队组成,士兵可以配备轻型防御性武器,因该支军队必须统一着蓝色盔帽或蓝色贝雷帽,所以亦称“蓝盔”部队(蓝色象征和平)。

(2)派遣军事观察团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另一种形式。联 合国向冲突地区派遣军事观察组,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观察组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提供,由非武装的军官组成。它的使命是维持和平行动。在执行任务时,观察员不能携带武器,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的内政。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3)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

维和行动主要分为两类: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军事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种形式)和由安理会批准、秘书长授权、由地区组织或大国参与指挥的维和行动(有多国部队和“人道主义干预部队”两种形式)。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2000年5月,联合国已组织68次维持和平行动,共投入了75万多军人、警察和民政人员。其目的已从传统的监督停火、居中斡旋,扩大到开展预防性外交、维持和平与重建和平。其任务包括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观察、报告局势;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等。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也逐渐扩大,涉及到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维护和恢复地区和平和帮助解决地区冲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的职能和作用也越来越为世人瞩目。1988年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这支头戴蓝色贝雷帽的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军人和警察)总数至1996年9月12日为3万人。1986—1991年期间,维和费用平均每年约3.8亿美元,1992年猛增至17.3亿美元,1993年又增至约36亿美元。1995年联合国的维和经费为28亿美元,其中波黑维和一项就占了一半。1996年的维和经费为16亿美元。从1948年联合国派出第一支维持和平部队到1998年10月,已有1500多名联合国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丧生。其中,牺牲最多的是加拿大士兵,然后依次是印度、法国、英国和加纳。

从1945年联合国成立起,共有110个国家派出过维和人员。至1996年9月1日,5个出兵最多的国家为:巴基斯坦(1719人)、俄罗斯(1177人)、孟加拉国(1184人)、印度(1203人)和巴西(1203人)。1994年11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设立联合国扫雷基金,从而为联合国的扫雷计划建立了专门的资金来源。1995年7月5-7日,联合国人道事务署主持的国际扫雷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目的是为联合国在世界各地的扫雷活动征集资金。会议共筹集资金2000万美元。

1998年10月29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对会员国向联合国提供维和人员的最低年龄作了规定:会员国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的民事警察和观察员的最低年龄应不小于25岁。中国从八十年代后开始对维和行动采取区别对等积极支持的态度。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1992年4月,中国正式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

8,中国维和部队主要任务是什么

部队任务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 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同意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 哈马合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80年代未期以前的维和行动,都是以哈马舍尔德三原则为基本依据的。哈马吉尔德三原则对联合国近四十年的维和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维和部队 【简介】 中国维和部队,是中国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国际法准则,派出的军事部队。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应联合国秘书长请求,中国自1990年开始,每年向联合国派遣军事观察员执行维和任务。 维和警察由各国警方派遣,执行民事任务,履行警察职能。 【产生背景】 中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一个分支机构。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跨国界的特种部队。第一支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 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在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 1992年4月,中国军队向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派出由400名官兵组成的工程兵大队,开创了我军派遣成建制部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先河。 1992年4月至1993年9月,中国先后派遣军事工程大队两批800名官兵,参加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的维持和平行动。这是中国政府派遣的第一支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部队。 【维和原则】 尽管《联合国宪章》没有对维和行动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历经近60年的实践探索,国际社会今天已经形成了以下四条公认的维和行为准则: 一是合法原则。即维和行动必须遵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必须获得正当授权和明确的任务;维和部队通常要由安理会或联合国大会授权建立;联合国维和人员必须接受联合国授权指挥;等等。根据这些原则,当前美国在伊拉克的军事行动不属于维和行动。联合国官方网站还指出,由于美国在朝鲜战争中建立的所谓“联合国军”并不受联合国指挥,也不属于联合国维和部队。 二是同意原则。即维和部队的进驻与活动,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其中15个理事国中,最少有九个国家赞成,而且中国、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五个常任理事国没有投反对票),然后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而且,联合国维和行动只有在冲突各方同意之后才能进行,维和部队由哪些国家组成,采取哪些维和措施,事先应得到冲突各方的同意,以免联合国维和部队成为新的冲突一方。进驻后,一旦该国政府提出撤军要求,必须立即撤出。 三是中立原则。参加维和的成员必须来自与冲突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维和部队不同于普通的军队,它没有战场,没有敌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队。它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内政。但也曾有过违背此原则的维和行动。如1999年北约空袭科索沃后,安理会决定在科索沃部署“国际安全存在”。但北约一些部队偏袒阿族的“科索沃解放军”,推迟解除收缴其武器的日期,结果导致多起针对塞族的暴力仇杀事件发生。 四是最低限度使用武力原则。即维和人员不得使用武力去达到维和的目的,只有在迫不得已时——如保护战友、联合国财产,对企图使用武力者进行反击等情况下,方可使用武力进行自卫。否则,只能撤出。如1993年,以美军为主的联合国维和部队企图强行解除索马里各派武装,遭到武装袭击。美军动用武力实施报复,结果遭到更大规模的反击,共有102名维和人员阵亡,其中美军阵亡44人。由于维和人员损失巨大,而且完全失去了当地民众的支持,维和部队被迫于1995年 3月3日全部撤出索马里。 经过长期探索,联合国维和行动已形成了一套相对规范的指挥体制。其指挥机构通常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位于纽约联合国总部的维和行动部,二是分布于世界各地的任务区。维和行动部是联合国实施维和行动的总指挥部,其最高首长是主管维和事务的副秘书长(现为法国人让—马里?格诺,2000年起任现职,曾于2002年和2007年访华)。中国现有多名参谋军官在该部任职。维和任务区是联合国向各冲突地区派出的维和指挥机构,其最高长官通常为“秘书长特别代表”或 “助理特别代表”,负责指挥任务区内所有联合国维和人员,包括军事观察团、维和部队、民事机构等。2007年8月,中国国防部维和办公室官员赵京民少将被任命为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部队指挥官,他是首位被联合国任命为维和部队高级指挥官的中国军人。 【活动形式】 派遣军事观察团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另一种形式。联合国向冲突地区派遣军事观察组,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观察组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提供,由非武装的军官组成。它的使命是维持和平行动。在执行任务时,观察员不能携带武器,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的内政。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