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学生

农村户口大学生有补助吗?
农村户口考上大学村里有国家补助,开学之后可以申请。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 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中职学生国家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农村大学生补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制度,是由中央设置,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5万名,每年8000元,国家设置与地方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贷款。
大学生补助政策是国家为了贫困家庭的孩子们上学,也是为了激励大学生不断努力学习,成就更好的自己。
为什么大学生要到农村去?
1、这是党中央特别是中央组织部为大学生就业创造的一个很好的机会,搭建了一个及时的舞台。
2、同时,为解决农村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不足的问题,提供了大量的优秀的人才资源。为壮大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人才保证。
3、大学生到农村后具有明显的优势:
第一,年轻,有活力,经理充沛,具有用不完的青春活力。
第二,思维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对外界的适应能力比较强。能够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趋势和要求,带领农村和农民群众发展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三,大学生进村带来了新知识,新技术。能够培养和带动周围的农民群众,共同发展致富。
第四,大学生信息灵通,特别是从外地来的,便于进行信息交换和沟通,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
为什么大学生到农村去?
1、这是党中央特别是中央组织部为大学生就业创造的一个很好的机会,搭建了一个及时的舞台。
2、同时,为解决农村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不足的问题,提供了大量的优秀的人才资源。为壮大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人才保证。
3、大学生到农村后具有明显的优势:
第一,年轻,有活力,经理充沛,具有用不完的青春活力。
第二,思维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对外界的适应能力比较强。能够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趋势和要求,带领农村和农民群众发展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三,大学生进村带来了新知识,新技术。能够培养和带动周围的农民群众,共同发展致富。
第四,大学生信息灵通,特别是从外地来的,便于进行信息交换和沟通,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
农村学生上大学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就读二本B类以上本科院校的大学生实行全面的资助覆盖。部分农村学生考上大学可以一次给予5000元的补贴。大学阶段,成绩优异的农村大学生每人每年可以领取8000元的奖学金,品学兼优而又贫困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还可以申请3000元的助学金。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农村考上大学补助政策
政策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8.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 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参考资料:人民网-国家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