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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阶段性实施有序用电,为什么 2020 年底突然很多地方开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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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 2020 年底突然很多地方开始限电?

限电每年或多或少都有,只不过一来规模不大,二来主要发生在工业领域,所以一般人没有什么感觉。限电分很多种,大的有国调因为断面限省调,省调因为断面限市调,以及县调由于主变即将超载且无法继续转移电力,于是通知工业区限负荷。 以往一般是省调级别,省调分配限电量给地调,地调分配给县调或者区调,县调联系工业区内的大用户,需要限电多少MW。但是这种限电持续时间也不会长,也就是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负荷最高那几天的最高时段,把用电的峰给削下来就行,整体问题不大,属于游击式限电。如今的限电应该算是集团作战式限电,波及到多省份甚至多个网。而且也不仅仅是停留在短时刻的高峰削峰,而是常态化的降低整体负荷。从这一点来看,主要矛盾必然是供需矛盾,也就是电源侧的供给无法满足用户侧的需求,次要矛盾可能还有部分电网断面超了,需要降低负荷。 最官方的解释昨天也已经出来了,并且我认为将此次限电最关键的三个问题已经回答两个近期湖南江西电力供应偏紧,浙江也出现限制用电情况。国家发改委17日回应称,工业生产高速增长和低温寒流叠加导致电力需求超预期高速增长。 第一工业生产高速增长,第二低温寒流叠加导致电力需求超预期高速增长。两者都是从需求侧来说的,第一个解释的是工业电量的猛增,工业电量一直是三大产业的绝对龙头。第二个解释的是工商业居民用电的空调用电增量,一般人可能认为空调与工业用电相比九牛一毛其实不对,我前年在调度的时候,特意比较过冬天与夏天的负荷,冬天的负荷其实比夏天低不了多少,特别是最冷的时候,很多家庭包括商场工厂都将空调开到了最高,集腋成裘这部分增量非常可观。

为什么 2020 年底突然很多地方开始限电?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20细则

法律分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7年9月1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1998年1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二条,是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基础建设、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规范供用电管理、维护供用电秩序等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第一条编辑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编辑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编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行等。第四条编辑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第五条编辑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 1.0米1-10千伏 1.5米35千伏3.0米66-110千伏 4.0米154-220千伏 5.0米330千伏6.0米500千伏8.5米第六条编辑江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一)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二)敷设于三级及以下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第七条编辑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油、输灰、输水管线的保护区依本条规定确定。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机械掘土、种植林木;禁止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第八条编辑禁止在电力电缆沟内同时埋设其他管道。未经电力企业同意,不准在地下电力电缆沟内埋设输油、输气等易燃易爆管道。管道交叉通过时,有关单位应当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第九条编辑电力管理部门应在下列地点设置安全标志:(一)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二)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三)车辆、机械频繁穿越架空电力线路的地段;(四)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平台。第十条编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范围500米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推。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第十一条编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第十二条编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第十三条编辑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第十四条编辑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五条编辑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产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迁拆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房屋周边延伸出的物体长度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第十六条编辑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井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二)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当地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三)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电力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值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四)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电压等级最大风偏距离最大垂直距离35-110千伏3.5米4.0米154-220千伏4.0米4.5米330千伏5.O米5.5米500千伏7.0米7.0米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第十七条编辑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或规划已建电力设施(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电力设施)两侧的新建建筑物时,应当会同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后批准。第十八条编辑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任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第十九条编辑电力管理部门对检举、揭发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符合事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2000元以下的奖励;对同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斗争并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对为保护电力设施与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或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对维护、保护电力设施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除按以上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由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权限给予表彰或荣誉奖励。第二十条编辑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损坏使用中的杆塔基础的;(二)损坏、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塔材、导线等电力设施的;(三)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编辑下列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理:(一)盗窃、哄抢库存或者已废弃停止使用的电力设施器材的;(二)盗窃、哄抢尚未安装完毕或尚未支付使用单位验收的电力设施的。(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第二十二条编辑电力管理部门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第二十三条编辑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能源部、公安部1992年12月2日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4,用电高峰时间段是什么时间

工商业峰平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8小时(10:00-15:00;18:00-21:00),峰时段电价为:1.2893元。 平峰时段:8小时(07:00-10:00;15:00-18:00;21:00-23:00),平时段电价为:0.8731元。 低谷时段:8小时(21:00-07:00),谷段电价为0.4570元。 夏季尖峰时段: 7月、8月11:00-13:00和16:00-17:00 因有时差原因,各地的具体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推迟一个小时。 用电注意事项: 在打雷下雨时,最好不要使用电器,因为在打雷时,外界的电压很高,有时甚至达到几十万伏特,而室内电压是220伏特。外界很高的电压会产生很强的电流,强大的电流在进入到室内后,会烧断保险丝,损坏电器,严重时还有可能引起火灾。 在更换灯泡或修理电器时,最好把家中的总电源开关关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在使用插座时,如果电线的绝缘皮脱落,最好及时更换新电线,或使用绝缘胶带缠裹后再用,不要触摸裸露的电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在平时使用插座时,不要用湿手触摸插头,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在没有拔掉插座的插头时,最好不要用手或是铁钉触摸插座内部,因为人和铁钉都是导体,在触摸有电流的金属会后,会出现触电现象。

5,用电高峰时段是指什么时候?

高峰时段:08:30-11:30;18:00-23:00。 电能是现代工业生产的主要能源和动力。它既易于由其他形式的能量转换而来,又易于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能量以供应用;它的输送和分配既简单经济,又便于控制、调节和测量,有利于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因此,电能在现代工业和人民生活中的应用极为广泛。 电力负荷按其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和意外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 (1)一级负荷 一级负荷是指发生意外中断供电事故后,将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在经济上造成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需要长时期才能恢复生产,或者在政治上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等后果的电力负荷。 (2)二级负荷 二级负荷是指发生意外中断供电事故,将在经济上造成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短期一时无法恢复生产等较大损失,或者会影响重要单位的正常工作,或者会产生社会公共秩序混乱等后果的电力负荷。

6,哪一条法规规定需要执行有序用电的呢?

序用电遵循的法律依据为: 1、电力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2、电力法第三十二条: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编辑于 2020-07-08 向TA提问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