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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设置,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本文目录索引

1,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我国机构有7项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责任制原则。精简、效率、服务、廉洁的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的国家机构以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中央国家机构和地方国家机构两种。中央国家机构是国家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机构具有阶级性、社会性、整体性、强制性等特点。 现阶段中国中央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地方国家机构相对中央国家机构而言,是指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自治州、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国家机构。 扩展资料:1、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的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它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辨证统一。 2、社会主义法制即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法律制度。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这一原则就是指中央国家机关都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法律制度进行组织和开展活动。 3、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原则:尊重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和支持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从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4、责任制原则:责任制原则在不同的中央国家机关内部,具体表现为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两种形式。集体负责制是合议制机关在决定问题时,全体组成人员和领导成员的地位和权利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权利,在重大问题的决定上,由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讨论,并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承担责任。个人负责制也称首长负责制,指国家特定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领导体制。 5、精简、效率、服务、廉洁的原则: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原则,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门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 6、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必须在思想上树立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 7、党的领导原则:中央国家机构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党对国家领导的最重要的途径。当然党对中央国家机构的领导并非上级对下级的行政领导,而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 国家机构通常由以下4点组成: (1)国家元首。国家元首的功能是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最高政治领导者,依据国际法处于国家最高领导地位,根据国际惯例享有最高规格的国际礼遇,充当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 (2)立法机关。立法机关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有权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 (3)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即负责拟订和执行法律、制订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对内对外事务的机关。 (4)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仅指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广义的司法机关除法院外还包括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2,什么是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状况

行政单位的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是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但实际配备情况往往因各种原因,与核定的情况不相一致。比如,编办给某个局核定10个内设机构,10个处长(或科长)职数,但实际配备11人或12人。 一般而言,在没有系统、管理成熟度低的时候,一个人只能管理6-8个人,即管理幅度只有6-8个人;只有管理成熟度上升了,才能管理足够多甚至无限大的人数。企业需结合纵向职能分工、组织效率的要求、组织不同部分的特点来确定。 扩展资料: 指挥管理、任务目标及职责: 企业上下级之间应有对应性,一个下级只对一个上级负责,不越级指挥和管理,命令和指挥才存在统一性。同时,既能够让上级了解下属的工作情况,也能够让下属充分理会上司的意图。 各岗位的职责与职权间必须存在对应性。即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应该赋予什么样的权力。比如部门经理承担整个部门管理的职责,就必须给部门经理该部门人员的招聘权、考核权、奖惩权,否则该部门经理难以在部门内建立威信。 企业管理组织为了保证完成任务,实现企业的目标,把每一个职工的力量集中起来组成一个整体,而且使各自明确自己的任务,围绕企业的总目标运转。企业组织设计应以事为中心,因事设岗,因岗设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织机构

3,内设机构是什么意思?

内设机构是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 所谓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在我国政府系统的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 如国务院办公厅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一局,秘书二局,秘书三局,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督查室,电子政务办公室,人事司,行政司,财务室(副司局级)。 扩展资料 按照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依法设立下属的行政组织,但是,两者设立的下属机构并非都是派出机构。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而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 内设机构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而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则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