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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书院最终处理结果,受害学生认为豫章书院案判决太轻,判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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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学生认为豫章书院案判决太轻,判决是否公正合理?

我觉得判的太轻了,最多才判了二年十个月,这样一来,等他们出来谁也不知道是否会有第二个豫章书院。而且他们毁了那么多孩子的一生就只判一两年我真的觉得很不公平。 首先,先介绍一下豫章书院的所作所为。豫章书院存在体罚、囚禁、暴力管教等多种问题。学校会对犯错的学生进行体罚,用竹片打手,打完还要说:感谢老师教诲。这不仅仅是身体的惩罚,还是对心理上的折磨。而且一些豫章书院的学生把书院曝光还受到了威胁,最后选择了自杀。 其次,豫章书院判决让我们大多数人来看是不公平的对豫章书院的调查多次受阻,一些学生曝光以后受到威胁。在各个公共平台曝光这件事都会被删除。从2017年到现在才得到一个审判结果,而且是一个不那么严重的结果,真的会让人疑惑,豫章书院到底有多大的权利。这么大的舆论压力才得到一个轻飘飘的结果,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因为我不是学法的,所以我没有办法判断这个结果从法律层面是否合理。但是我觉得这不符合常理,我看大家的评论也都是觉得不可置信。 最后,对于受害学生来说,这个结果就绝不会是公平的。我们不是受害者,我们可能体会不到那种绝望,但单单看他人的叙述,我就觉得很压抑了,何况是受害者。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影响一生的事情,他们本来可以有光明的未来,但是现在全毁了,甚至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得到的结果只是人渣的一、二年的有期徒刑,何其不公平。 总的来说,我真的觉得这个判决不合理,这会助长犯罪者的气焰,会让人觉得犯罪成本太低了。我们不知道以后还会有几个豫章书院,我希望不要在有学生受到伤害了。

受害学生认为豫章书院案判决太轻,判决是否公正合理?

2,受害学生认为豫章书院案判决太轻,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原因?

最近法院对豫章书院违法行为进行了判决,很多受害的学生都认为法院的判决过轻,很多学生和家长都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其实对于这样一件社会公众极度关注的事件,暗箱操作的几率几乎为0,任何一个法院的法官都不愿意冒这种风险。 1、该案件的社会关注度极大 每一个人都有子女,所以对于子女在学校中的遭遇,人们都会非常关注。豫章书院拘禁学生的事情爆发之后,社会公众对于此事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执法机关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所以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公共事件,他受到了所有学生家长的关注,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学校违法违规行为的受害者,所以他们对于这件事的关注,其实也是在关心自己的合法权益会不会受到伤害,所以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是根本不会存在暗箱操作的。 2、任何一个法官都不会冒这种风险 对于这起社会关注度极大的案件,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受到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格外关注,所以审理案件的法官都不会冒着巨大的风险而做出一些违规行为,在对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他们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展开各项工作,之所以有些学生家和家长认为判的过轻,在于他们不懂法律,所以可能会因为愤怒的情绪而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对于豫章书院的判决,我认为学生和家长要坦然接受,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相信上级法院也会非常关注这一案件的审理结果,在当前的法治社会,人们要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豫章书院虐待学生案宣判,还能再度上诉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豫章书院事件,豫章书院宣称是一所管教不良少年地学校,实际上却是一所使用各种虐待体罚手段来教育学生地学校,壁如打龙鞭,戒尺甚至非法拘禁。2017年豫章书院被曝光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当时因核心证据不足案件并未受到妥善处理,2019年这个案件再次回到人们视线中,直至2020年7月7日,豫章书院虐待学生案件宣判,各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案件宣判后还能再度上诉吗?原告在宣判完后决定再次上诉,但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顶格宣判为三年,被告人已经相当于为罪名地顶格宣判,按法来说这是合情合理,但在人们看来始终意难平,原告决定再次上诉也是合情合理,但在已经宣判完结情况下,法院一定也是做了慎重决定才会宣判,有个网上热议问题,如果非法拘禁一个人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拘禁一百个呢?豫章书院案件就是一个法与理的对抗,于法来说,法院按照法律已经是合理的宣判,但于理来说,豫章书院的恶劣行为始终是人们心中的意难平,但法律作出的决定一定是最公平公正的决定,原告选择再度上诉我们也尊重他们的选择。同时,在斥责豫章书院的同时,家长们也应反思一下自己,在事件发生后仍无动于衷甚至不愿意勇敢的站出来,甚至明知书院非法拘禁孩子仍要求书院复学,这也是导致豫章书院肆无忌惮的原因之一,家长们应该多关爱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当孩子有一点问题时就将孩子送去所谓的管教学校,多陪伴孩子多关爱孩子比很多东西都管用,孩子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你认为豫章书院再度上诉后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4,受害学生认为豫章书院案判决太轻是怎么回事?

7月7日,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宣判,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犯非法拘禁罪,受害学生认为豫章书院案判决太轻,担心案子会被慢慢遗忘。 7月7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对吴某豹、任某强、张某、屈某宽、陈某非法拘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吴某豹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任某强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屈某宽有期徒刑十一个月、陈某免予刑事处罚,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某、陈某某、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受害学生称,刑事部分判决太轻,准备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民事部分也将提出上诉,还有人担心民事的判决没有结果,不会再有更多受害者出来维权,案子会被慢慢遗忘。 扩展资料 有关人员犯罪经过 2013年5月16日,吴某豹、任某强等人共同出资,经报批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开办“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简称“豫章书院”)。该校于2014年1月7日经批准增挂“青山湖区阳光学校”校牌,承担重点青少年的教育和行为矫正。 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吴某豹(该校理事长)、任某强(该校校长、法定代表人)等人违反办学许可规定,对该校学生施行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活动的“森田疗法”,在校内设立“烦闷解脱室”(亦称“斋戒室”“静心室”),将学生带入其中进行禁闭并安排人员专门看管,非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 “烦闷解脱室”由任某强负责安排看管人员值班,张某(该校安全处主任)负责落实值班安排和管理看管人员,屈某宽(该校教官)、陈某(该校教师)参与轮班值守看管。 其间,先后分别禁闭被害人罗某、刘某某、章某某、徐某某、李某某、陈某某、肖某某、涂某、朱某某、付某某、罗某某、周某某等人(除罗某外,前述十一人当时均系未成年人),每次禁闭时间三至十日不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网-受害学生认为豫章书院案判决太轻 担心案子会被慢慢遗忘